罗平锌电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获终审支持,仍身陷投资者系列索赔案

2022-10-20 17:04:16 和讯网  南岂珵

  发迹于云南的罗平锌电(002114),于200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属于有色金属冶炼领域的上市公司。近年来,因公司信披的违法违规行为,罗平锌电不仅遭到监管部门处罚,还深陷投资者系列索赔案。

  日前,罗平锌电发布公告称,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云南高级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投资者陈某发诉罗平锌电证券虚假陈述的一审上诉,维持原裁定且此次裁定为终审裁定。

  司法文书显示,投资者请求的赔偿依据是,罗平锌电故意隐瞒、遗漏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实施了证券虚假陈述民事侵权行为,应对其投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梳理相关公告发现,2018年6月21日,罗平锌电发布《关于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公司环保问题的提示性公告》称,在2018年6月20,人民日报等媒体以《曲靖上市公司环境污染触目惊心 督查后未整改反而加重》为题对公司环保有关问题进行报道。

  同日,罗平锌电即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调查通知书》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三个月后,罗平锌电收到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云南监管局查明,罗平锌电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其一,罗平锌电未按照规定临时报告和在 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10 万吨含铅废渣整改处置的情况。

  其二,罗平锌电未按照规定临时报告和在 2016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罗平锌电富乐采矿厂被罗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的情况;未按照规定在 2016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全资子公司普定县向荣矿业有限公司被安顺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控股子公司罗平县天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被曲靖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的情况。

  上述行为存在披露的信息有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根据证券法对罗平锌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只是引发连锁反应的第一张多米诺骨牌,由此引发了投资者的系列索赔诉讼。

  文首提及这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就是其中之一。对这起案件,经法院查明,陈某发作为资产委托人通过某资管计划间接持股上市公司,但并非罗平锌电登记在册的股东。法院认为其基于不同法律关系直接向被告方主张权利,突破了不同法律关系项下的权利相对性,故不予支持。

  同时,陈某发通过某基金公司购买的为罗平锌电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亦不能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称《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故也不属于人民法院审理虚假陈述证券民事侵权赔偿诉讼案件的受理范围。

  故而,云南高级法院认为,陈*发在本案中无论是基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行为提起的赔偿之诉,还是因投资关系提起的合同纠纷之诉,均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合,一审法院依法驳回起诉并无不当。

  尽管罗平锌电在此案上逃过一劫,但根据公告显示,截至2022年9月17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投资者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共1020件,涉案金额4.16亿元。然而,目前仅与10名投资者签署和解协议,共向10名投资者支付投资损失195.65万元。

  诉讼缠身也使罗平锌电利润承压。财报显示,截至2022年上半年其已计提投资者诉讼赔偿负债共计7798.72万元。2022年上半年,罗平锌电实现营业总收入9.36亿元,同比下降5.9%;实现归母净利润-7290.06万元,由盈转亏,同比下降-320.06%。

(责任编辑:黄金海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