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儿戏,上市公司请郎朗夫妇做代言,前脚公告后脚取消

2023-01-04 20:50:09 董秘学苑 微信号 

监管一直强调上市公司公告要严肃、准确,但是有一家公司的公告却比较儿戏,1月3日晚间的公告,1月4日又取消。1月4日晚间,浪莎股份(600137)公告称,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公司所属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取消与浙江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艺人郎朗先生、吉娜(Gina Alice)女士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

此前1月3日晚间,公司披露了和艺人郎朗先生、吉娜 (Gina Alice)女士合作,由其夫妇二人担任公司形象代言人的公告。

公告详细列出了此次合作合同的具体细节,包括:

1、发布期限(广告有效期) :2年

在合同规定发布区域内,广告有效期限从2023年3月1日到2025年2月28日止【实际起算日期以肖像及签名使用授权书出具之日为准,肖像及签名使用授权书最晚应在2023年3月1日前出具】。

2、支付报酬

甲方应支付乙方报酬做为沿用乙方艺人形象代言费用共计为含税275万元(人民币)。

3、特别约定:

当然,公司表述的是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取消原来的合同,但是并未披露新修改的合同,是否会继续合作,就具有不确定性了,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公司的这公告前后变化这么快,是有点误导投资者了,把公告当儿戏。

上市公司聘请艺人当代言人的现象很多,但是专门发公告的并不多,而公告还把合同披露的这么细节的则更少,我们可以看到,其他上市公司发布聘请艺人当代言人的公告表述。

基本上也都只是简单地做一个披露,并不会去披露太多细节性内容……

公司的这波操作就有点让市场费解,能用于披露的合同,肯定是双方打磨了很久确定的,仅仅过了一天就变更取消,取消了又不披露新的合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还是要引起重视,因为披露出来的一字一句、措辞都会被市场关注。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董秘学苑。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刘海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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