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查处一起利用微信“朋友圈”倒卖辉瑞新冠治疗药奈玛特韦片的违法行为。1月3日,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与天津市公安局环食药保卫总队展开联合行动,对祁某某微信“朋友圈”推送销售辉瑞新冠治疗药奈玛特韦片的举报线索进行调查。执法人员经过排查取证,查明祁某某的弟弟祁某一利用其在某数字医院有限公司工作便利,取得2盒辉瑞新冠治疗药奈玛特韦片,其中1盒以7000元的价格销售给贾某某。贾某某又以1.2万元价格将药品销售出去。此外,在调查中发现贾某某曾利用工作便利,以1890元价格购进1盒辉瑞新冠治疗药奈玛特韦片,并以7000元价格销售出去。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天津市场监管部门提醒,严禁个人以任何形式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药品、医疗器械属特殊商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条款规定,经营药品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数罪并罚并追究刑事责任。药品生产、经营流通企业要严格依法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价签齐全、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私自加价、胡乱涨价、哄抬物价、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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