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安世纪科技收意见落实函 涉及披露标的资产预测期收入增长的依据及可实现性

2023-03-20 16:47:18 和讯网 

  3月19日,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3年3月 19日出具的《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交所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

  落实函指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所有关规定,本所对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审核中心会议讨论形成如下问题,请予落实:

  请上市公司结合标的公司历史业绩、军方客户需求的持续性、在手订单情况以及客户结构变化等,披露标的资产预测期收入增长的依据及可实现性。

  2022年6月,标的公司股东将950万元无形资产出资以货币资金出资方式进行置换,该货币出资尚未实缴。请上市公司披露置换出资的原因及背景,置换后未实缴出资的合规性。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于公告中称,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落实函》的要求逐项进行落实,并及时提交重组报告书(上会稿)至审核中心。

(责任编辑:徐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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