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7日,兆新股份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晟”)将进行增资扩股,新进股东为“老债主”浙江千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千虹”)。
2023年4月10日,兆新股份发布公告称子公司增资款已到位,并将以增资款偿还浙江千虹的借款,债务清偿完毕。
2023年5月19日,兆新股份又称,与浙江千虹对深圳永晟未来的经营管理及合作理念存在分歧,将向浙江千虹回购其持有的深圳永晟全部股权。
短短3个月不到的时间,原债主浙江千虹先增资后撤资,这一操作是否合理遭遇了深交所的关注。为此,兆新股份在收到年报问询函后不到一个月时间,又于5月21日收到了关注函。
兜兜转转的一圈
追溯事情的细节,需要回溯兆新股份的历史债务问题。
2021年5 月、2022年2月、2022年6月,兆新股份分别向向浙江千虹借款 2500万元、3500万元、12000万元,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1.8亿元。截至2023年1月15日,上述借款本息合计2.06亿元。
对于上述借款,兆新股份并没有直接支付现金,而是想出了一个“换”的法子。
2023 年 3 月 7,兆新股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永晟增资扩股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将与浙江千虹共同增资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晟”),增资金额合计人民币6亿元,其中公司增资 2.5亿元,浙江千虹增资3.5亿元。
根据增资协议约定,部分增资款将用于偿还公司对浙江千虹的借款本息,即深圳永晟在收到双方增资款的10个工作日内同步用于偿还对浙江千虹的债务本息。
上述增资完成后,兆新股份持有深圳永晟股权比例将由100%降低至69.8224%,深圳永晟将从兆新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变为控股子公司。
据公告显示,2022年前三季度,深圳永晟的净利润为3972.57万元。倘若,2023年深圳永晟继续盈利,那么其对母公司报表的贡献比例亦将下降。
另一方面,由于浙江千虹增资额为3.5亿元,而兆新股份的借款本息为2.06亿元,差额1.44亿元。这相当于子公司深圳永晟获得1.44亿元融资以补充流动性。
需要注意的是,增资协议经双方同意设置了冷静期,为生效之日起一年的时间。冷静期内,浙江千虹有权利要求兆新股份无条件回购其出资给深圳永晟的增资款项。
有意思的是,上述冷静期内的回购事项在3个月不到的时间内就发生了。2023年5月19日,兆新股份发布公告称将向浙江千虹回购其持有的深圳永晟全部股权。倘若上述回购完成后,兆新股份对于深圳永晟的持股比例又将回到100%。
兜兜转转跑了一圈,子公司深圳永晟完成了增资,兆新股份的借款也偿还了,公司对于子公司依旧持有100%的股权。
为什么跑了成疑问
从增资入股到撤资,浙江千虹仅用了不到3个月时间,为什么如此着急,成了当下最大的疑问。
深圳永晟主要从事新能源发电工程的设计、新能源发电工程的投资、太阳能(000591)组件的销售、国内贸易。对于增资款,兆新股份表示可以有效补充深圳永晟运营资金,用于公司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光伏产业的并购投资等,为后续公司光伏产业战略规划的充分落实提供资金保障。
从业绩层面上看,深圳永晟在2021年曾经出现过巨额亏损,实现净利润亏损2.29亿元,但公司于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盈利3972.57万元,扭亏为盈。
从参与项目上来看,在子公司深圳永晟增资后,兆新股份还于3月30日发布过一则公告。内容显示,深圳永晟通过参股深圳市玖兆控股有限公司参与国电投华泽(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华泽”)增资项目竞拍。倘若竞拍成功,获得国电投华泽的持股比例,能增加上市公司的归母净利润。
市场普遍认为该项目的最终结果很大程度上影响浙江千虹的去留,不过目前并没有兆新股份确切的回复。
值得留意的是,2023 年 一季报显示,兆新股份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 1.11 亿元,但浙江千虹的增资款达到了3.5亿。
根据《增资扩股协议》,兆新股份应按深圳永晟最新估值下投资方所持有的股权价值或投资方已支付的增资款总额加上增资款占用期间对应的年化 10%利息孰高者计算回购价格的总金额。
现有货币现金与回购需要支付的总价存在客观的较大差距,兆新股份却声称“目前资金流动性准备充足”,为此关注函要求说明准备充足的判断依据。
借款之下的债权债务关系消除了,但倘若兆新股份缺乏足够的资金用于回购,新的回购事项是否会出现推迟延后?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