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据郑州发布消息,9月1日起,《郑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办法》全面启动实施。《办法》明确,婴儿1周岁以前,每天给予女职工不少于2个小时的哺乳时间。每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在幼儿3周岁以前,每年 (周年)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 (自然日)的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各类工资、奖金照常计算、发放。多胞胎育儿假不累计,育儿假原则上不跨年 (周年)结转。女职工产假期满后,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假至婴儿1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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