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王希维女士:
和讯网在未经王希维女士许可的情况下,于2010年及2011年发布的文章中使用了王希维女士的照片作为文章的配图,侵犯了王希维女士的肖像权,特在此发文致歉。
经核实,文章是在不确定版权来源的情况下,由我司编辑非恶意转载获得,文章发布过程中,我司未能进行严格审核,存在监督审核不严的责任。出现本次未经授权使用王希维女士肖像照片的情况,我司深表歉意,所幸文章并未广泛传播,即便如此,依然给王希维女士造成了一定影响,在此表达我司最真诚的歉意。
我司在接到王希维女士反馈的第一时间,立即删除了侵权文章。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会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内容监控,杜绝此类侵权事件再次发生。
最后祝王希维女士工作顺利。
再次致歉!
北京和讯在线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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