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工信部发布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456号(工交邮电类617号)提案答复的函,下一步将加强前瞻性研究和全局性谋划,尽快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强化监管约束力度。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回收服务网点等一批标准研制工作,提升标准支撑水平。充分发挥国家产融平台作用,落实落细产融合作支持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政策,引导金融机构综合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等各类金融工具支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发展。持续推广应用退役电池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加大供需对接,推动先进技术规模化应用。升级溯源管理平台功能,构筑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监测机制,持续提升溯源监测效能。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规范条件公告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废旧动力电池拆解处理环境监管,督促指导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利用企业落实相关规范要求。严厉查处汽车零部件电池相关案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传播渠道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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