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推动更多优质企业上市支持本土中介机构创新提质

2023-10-10 00:00:00 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刘艺文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云南省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下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表示,鼓励省外优质中介机构在云南展业和开设分支机构,支持本土中介机构创新提质,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参与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化解。

《行动方案》还称,“健全与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常态化工作联络机制,加大上市推动力度。”

支持本土中介创新提质

对于券商等中介机构,《行动方案》专门用一个小节提及。

具体看,要督导中介机构发挥作用。鼓励省外优质中介机构在云南展业和开设分支机构,支持本土中介机构创新提质;鼓励证券经营机构科学编制反映云南省上市公司运营情况的指数,开发相应投资产品,增强云南省上市公司投资吸引力;依托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体系,推动中介机构推荐更多具有成长性和可投性的优质企业首发上市。督导审计、评估、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

此外,在很多业务中,《行动方案》也提及了券商等中介机构。

对化解上市公司风险,《行动方案》表示,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参与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化解。审慎处置大股东质押股票展期和强制平仓问题,积极稳妥化解股票质押风险。

在严厉打击重大违法行为方面,《行动方案》表示,深入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案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一并查处。

《行动方案》还表示,建立重大事项办理“绿色通道”。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再融资、募投项目等重大事项办理过程中,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国资监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要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依法依规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或情况说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就企业再融资、并购重组等事项申请访谈的,有关部门要予以支持、配合。

健全与交易所联络机制

《行动方案》称,将推动更多优质企业上市。贯彻落实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做好政策宣传培训等工作。实施企业上市倍增计划,围绕云南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大力培育云南省上市后备企业,对拟上市的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卡脖子”领域企业、关键核心高科技企业等精准开展上市政策宣讲、专题培训,做好梯队建设,分类指导。着力推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现代服务业领军企业、文旅康养及交通物流企业等上市。

健全与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常态化工作联络机制,加大上市推动力度。建立“引进上市公司事前评估会商”工作机制,强化对上市公司迁址事项的事前尽职调查和风险管控,防范“输入型风险”。建立上市公司外迁快速报告及处理机制。

坚决落实“应退尽退”

《行动方案》表示,稳妥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压实上市公司风险处置的属地责任,建立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风险化解定点联系机制,研究制定“一企一策”帮扶计划和风险分类化解方案。属地政府要积极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将缺乏持续经营能力、严重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的上市公司及时清出市场,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坚决落实“应退尽退”,实现“退得下、退得稳”。

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出清风险,全力推动高风险上市公司重组工作,支持属地或省内优质资产通过重组方式进入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积极运用破产和解、预重整等方式,依法高效审理破产案件;企业重整成功后,金融监管、税务等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及时修复重整企业信用。

(责任编辑:张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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