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由三亚市人民政府支持,《财经》、财经网、《财经智库》联合主办的“三亚·财经国际论坛”在海南三亚举行,论坛主题为“探寻复杂环境下高水平开放之路”。中诚信投资集团CEO、中碳科技(湖北)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马险峰在会上表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会带来巨大的市场机遇,但同时碳市场发展也面临着四个方面的挑战。
中诚信投资集团CEO、中碳科技(湖北)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马险峰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具有社会成本低、减排效率高、机会平等、鼓励创新、减排效果明显的优势,成为国际社会减排的主流方式和手段,同时也是我国家落实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他说道。
他还指出,目前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带来巨大的绿色市场机遇,同时也存在四个方面的挑战。一是要完善碳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二是要完善碳市场产品体系或者多层次市场体系;三是要完善碳的参与主体体系,包括碳中和的需求单位、碳市场的服务机构和碳产品的投资机构;四是要完善碳交易市场监管体系。
以下为部分发言实录:
主持人: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朝着碳定价方面行动,尤其是在欧盟采取了碳关税之后,非洲已经成立了非洲的区域性碳市场,而且一些国家已经从资源碳信用交易方面受益了。亚洲前五大经济体,中国、日本、印度、韩国和印尼现在也都先后建立起了自己的碳排放权市场和碳信用的交易市场。从中国来看,现在生态环境部一再强调要注重发挥好市场机制在动员社会资金应对气候变化上的促进作用,正在积极推动全国碳排放权市场的扩容,加快启动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相关工作,先请其他四位还没发言的专家讲讲对碳市场总体的看法。
马险峰:我国碳排放权市场的发展会带来巨大的市场机遇,我觉得这个机遇是最主要的方面,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具有社会成本低、减排效率高、机会平等、鼓励创新、减排效果比较明显的优势,成为国际社会进行碳减排的主流方式和手段,这里也不排除碳关税的方式,同时碳市场也是我们国家落实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
我今天重点强调一下碳市场建设面临的挑战。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挑战。
第一个挑战,要完善碳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我们的碳市场发展还在初步阶段,要激励和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和市场力量,要更加积极主动的参与到碳中和的赛道上来。实现双碳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碳中和赛道也是未来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长期赛道。在这个赛道上,碳价形成要建立一个比较全面的、长期的价格形成机制,为维持这个赛道上的竞争秩序,需要能够提供比较权威的、准确的碳价信号功能,在这方面对碳价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它的功能作用较大,碳价形成机制要充分地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要让其参与到价格形成机制过程中来,包括经济、技术等各方面要素都要积极参与进来。这样形成的的碳价才是公允的、长期的、能够形成较为正确的价格信号功能。同时,碳价的形成机制也要渐近式发展建立起来,要一步一步的来,因为市场机制需要不断地完善和发展,参与主体也要不断地丰富起来。我们注意到,我国2030年碳达峰行动方案中要求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披露碳排放信息,金融机构也要参与到碳价形成机制中来。同时,建立健全碳价形成机制,也要以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为基础,良好的碳价形成机制和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需要以严格的监管为前提。
第二个挑战,要完善碳市场的产品体系或者多层次市场体系。我国目前需要不断建立健全一个较为完善的碳市场产品体系。健全的碳市场产品体系包括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强制减排市场与自愿减排市场、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这些市场需要协调发展。我国内2013年起相继启动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和福建区域性的试点市场,2021年启动了全国碳市场,目前正在启动自愿减排市场,进一步健全碳市场体系。这一项是很重要的任务。发改委、财政部也发布了相关文件,加快发展绿证市场。绿证也是一个广义的碳产品,类似于零碳产品。截至2023年11月底,绿证市场累计交易量达到7744万个。期货市场也处在研究发展阶段,相关的期货交易场所也已经建立了。我国要在碳现货市场规范发展的基础上,要提前规划好碳期货市场。期货定价有自己的优势,成本低、影响广,也符合国际趋势。碳期货市场发展要早研发、早规划,要比较快的要纳入到议事日程中来。
第三个挑战,要完善碳市场参与主体体系。完善的碳市场参与主体体系,要包括进行碳中和的需求单位、碳市场的服务机构和碳产品的投资机构。这些市场主体都要参与到碳市场体系中来,这样才能形成较为完善的市场体系和较为健全的市场功能。
第四个挑战,是要完善碳交易市场的监管体系。监管体系建设过程中可能处理好三个方面的重要关系。第一个方面的关系,是需要处理好商品属性和金融属性的关系,国内碳现货市场被当作商品市场来进行监管。实际上碳产品既是具有商品属性,也具有金融属性,未来其金融属性或许会更强一些。所以要协调处理好其二者的关系,在国内,这两重属性很可能是长期存在的,故要进行分类监管。第二个方面的关系,是要处理好监管机构之间的关系,要形成监管合力。因为在产品监管和金融监管的共同监管的框架下,形成监管合力非常重要。需要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特别是在立法、建立规章制度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协调,避免产生监管真空,对碳市场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第三个方面的关系,是要不断健全法规法律基础。目前我国的碳市场监管主要还是基于部门规章,还没有纳入国家法律体系。碳市场的长期规范发展,需要较为有力的监管法规,甚至是国家法律,这样层级的法律法规基础,是有利于碳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功能发挥的,也确实是实体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所需要的。我就主要分享这四个方面内容。
主持人:中国现在的碳价肯定要往上升的,未来技术成熟也会使我们能够把相关的碳价成本完全覆盖住。我们也有一个相关研究,真正到技术突破时没准碳价格也会往下降。刚才马险峰总提到了碳市场中参与主体应该更多元,包括碳中和的需求方、市场的服务方、投资机构都应该进来,特别是中诚信也是属于市场的第三方机构,您对市场服务方在碳排放权市场还有自愿碳市场中会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马险峰:我们为了服务国家双碳战略目前,专门设立了机构———中碳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我们在2021年,由中诚信集团发起并联合中国三峡生态环保集团和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了中碳科技公司,办公地点在武汉中碳登大厦。中碳科技公司通过技术手段特别是数字化手段帮助企业、园区和政府通过低成本、高质量、高效率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体到碳市场特别是CCER市场,马上要重启市场了,我们的主要业务聚焦帮助CCER项目业主开发碳资产,以实现业主项目碳资产价值的最大化目标。目前,第一批的方法学只发布了四个,包括造林碳汇、深海风电、光热发电和红树林碳汇。后面的三个方法学包括海上风电、光热发电和红树林碳汇项目,涉及的产业范围比较小,能够参与的项目业主数量也比较少。面造林碳汇涉及的产业层面还是比较大的,估计全国多数县域里面,包括大概2/3以上的县域都有人工造林,都有一定数量的人工造林项目可以纳入CCER碳减排项目。对全球碳市场来说,大家普遍认为人工造林减碳降碳效果最为明显,而且是最优质的碳汇项目,这是全球公认的。国内现在准备CCER重启,特别是发布四个方法学以来,目前我们中碳科技公司已经签约了一些造林碳汇这样的项目。但在服务客户过程当中,各方面对造林碳汇业务上的了解还不那么及时,目前观望的情形普遍比较多。全国自愿减排碳市场即将重启,对造林碳汇项目非常支持的信号是明显的,也是国家相关部门支持我国林业项目实现绿色价值、生态价值的非常重要的手段,这是国家的出台的非常重要的政策激励制度。符合条件的造林项目或者业主方,包括国有林场和老百姓(603883)的人工造林,主要是指2012年11月8日以后的人工造林,并以乔木为主的人工林,只要是能够符合相关条件项目业主,我们认为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准备参与到碳资产项目开发工作中来。目前,我国的碳价不是那么高,跟国际上比较有一定的差距,产生的激励价值和金额是有限的,但是造林碳汇项目是长期项目,项目期限长达20年到40年。造林碳汇的长期激励机制还是比较大的,长期潜力也是非常明显的。我们在服务客户过程当中感觉到,各级政府特别县一级的政府、相关国有林场和广大林农,凡是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项目业主,都应该积极的参与到林业碳汇的开发工作中业,要能够积极主动的争取享受到碳市场对林业产业带来的激励,能够抓住碳中和赛道创造的生态价值实现的政策机遇。这是我们近期想对全国林业行业最想说的一句话。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