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了吉林四平深挖“长期饭票”的相关文章。
“被告人王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近日,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市梨树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某案件。
“在查办王某案件时,我们除了核实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外,还着重审查其涉嫌‘四风’问题线索。”该市纪委监委第十一审查调查室负责同志介绍。此前,四平市纪委监委接到举报,反映王某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该市纪委监委随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
“我们到梨树县环境保护局,查阅了管理服务对象名录以及2016年至2021年期间所有执法卷宗,结合问题线索、王某本人口供等各方面信息,发现王某与某酒业公司负责人李某某存在不正当往来。”专案组工作人员介绍。
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来,李某某名下有一家企业,系重污染企业,是梨树县环境保护局重点管理服务对象。2016年至2021年,李某某借春节之机,先后6次给王某送去现金共计12万元。王某则为其在环境污染检测、检查及重污染企业减免排污费、减少“三废”超标罚款的处罚次数及金额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每年春节必到,来往之密切,王某与李某某之间会不会存在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经研判,专案组决定对李某某及其名下2家企业的有关负责人开展谈话。
“我曾邀请王某到我酒业公司食堂吃饭,后期我们之间的关系逐渐熟悉,他就主动提出来我这里吃饭。”李某某说。
“王某来我们公司食堂一共吃过20多次饭,都是我先买酒买菜,之后跟李某某报账。”该酒业公司办公室主任张某某说。
随后,专案组人员到该酒业公司核实了相关费用报销凭证,进一步确定了王某违规吃喝的证据。经查,5年间,时任梨树县环境保护局局长王某,将其监管服务对象吉林省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绑定为“长期饭票”,20余次到该酒业公司食堂吃饭,喝高档白酒,吃山珍海味,平均每顿饭消费在4000元左右,从未付过饭钱。
该市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将“四风”问题作为必谈内容,其中,违规吃喝作为典型问题,单独形成谈话笔录,要求被审查调查人干净彻底说明讲清。
在王某交代其“长期饭票”后,梨树县政协原副主席胡某某也交代了他的“饭票”。2020年5月至2021年6月,胡某某负责包保梨树县某硅灰石公司,他以到企业走访名义先后10余次要求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邹某某在公司小食堂准备饭菜,喝高档名酒,吃高档菜肴,同样不支付餐费。
“在王某、胡某某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之前,我们联合党风室、审理室等部门,依据他们的行为表现、动机、由风及腐过程和‘忏悔书’中自我剖析的内容,从中深入分析地方和部门的干部风气、政治生态等情况,努力从源头上破除风腐一体勾连纽带,推动从个案清除、重点惩治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专案组工作人员介绍。
最终,王某、胡某某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针对王某、胡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梨树县依据四平市纪委监委下发的纪检监察建议,制定以案促改方案,确定整改问题10个,其中涉及“四风”方面问题4个。目前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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