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可采用公司制

www.hexun.com 来源: 和讯网

【2007.04.12 19:54】


  和讯网4月12日讯 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和《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证监会今日在其网站上发布了《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和《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两部法规将作为先前推出的《期货交易所管理条例》配套法规,都将于2007年4月15日实施。其他配套规章也将陆续发布实施。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允许期货交易所采取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期货交易所按照公司的组织形态进行内部治理,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由于期货交易所是承担一定公共职能的特殊机构,因此办法在尊重公司制的固有特征、注意发挥公司制优势的同时,明确公司制期货交易所与现有会员制期货交易所在职责和监管模式上保持一致。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相关条例

  第四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可以采取会员制或者公司制的组织形式。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注册资本划分为均等份额,由会员出资认缴。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期货交易所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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