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6月7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分别就《上海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显示,高频交易管理,一是明确高频交易标准。将投资者交易行为存在单个账户每秒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300笔以上或者单日最高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20000笔以上情形的,认定为高频交易。
二是对高频交易作出差异化监管安排,包括额外报告要求、从严管理异常交易行为、实行差异化收费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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