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8日讯 日前,内蒙古证监局公关部相关行政监管措施显示,经查,中财期货有限公司赤峰营业部(简称:中财期货赤峰营业部)对部分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监控处理不到位,反映出该营业部内部控制不完善,客户交易行为管理机制不健全,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内蒙古证监局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决定对中财期货赤峰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内蒙古证监局要求,中财期货赤峰营业部应强化合规意识,完善内部控制,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其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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