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1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昨日公布的通化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通金罚决字〔2024〕36号)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中心支公司未建立完整的代理人培训档案;未及时办理执业登记注销手续;代理人学历不真实;给予投保人额外利益。
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程诗雯和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中心支公司银保部负责人刘凤辰为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化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九十四条、第一百一十条,对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中心支公司警告并处罚款10.5万元,对刘凤辰警告并处罚款1.9万元,对程诗雯警告并处罚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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