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长沙一名11岁的小学生小雨在寒假期间因追星而遭遇网络诈骗,不法分子利用假冒明星QQ账号,通过远程控制,在十小时内从小雨家长账户转款90余万元。不久,提供银行卡转移犯罪所得的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并在2月29日被抓获归案。经长沙开福法院审理,张某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小雨被诈骗的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小雨在社交平台上看到一条扫码添加某明星QQ的短视频,出于对明星的喜爱,扫码添加了对方账号。对方自称明星的律师,以隐私泄露为由要求小雨配合调查,并以拘传父母为威胁,诱导小雨添加所谓的“刘律师”和“林经理”的QQ好友,并组建了QQ群。在群里,“林经理”要求小雨将母亲银行卡内的钱过一遍他们的账户,以洗清小雨泄露隐私的嫌疑,并承诺操作完成后会退还。
小雨在“林经理”的指导下,拍摄了母亲手机银行APP的个人信息和密码等,并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在十小时内,小雨陆续转账90万余元。小雨的母亲发现后立即报警。
法院审理查明,张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上线人员实施犯罪的情况下,提供银行卡用于收取赃款,并用其中50万元购入理财产品后转卖出去,帮助上线转移犯罪资金,非法获利2万元。
青少年追星现象普遍,不法分子常利用青少年反诈意识薄弱、对明星的喜爱来实施诈骗。青少年应提高法律意识和反诈意识,上网时提升辨别能力,遇到涉及钱财或威胁的问题应及时告知父母。家长也应加强对孩子的普法教育,注意孩子使用电子设备的情况,不轻易透露重要支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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