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在校大学生小沈与女友计划共同购买房产,却因贷款条件与销售人员的承诺不符而引发纠纷。小沈表示,房屋销售人员曾告知他们,如果有家长作为共同还款人,即使他们还是在校学生,也可以申请贷款。基于此承诺,小沈和女友支付了2万元定金并签署了商品房认购书。
然而,在进一步了解贷款条件后,小沈发现若要家长作为共同还款人,家庭收入必须达到月供的两倍,而他的家庭并不符合这一要求。因此,小沈和女友认为销售人员存在欺诈行为,遂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认购书并退还已支付的2万元定金。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销售人员在最初已经明确告知了小沈办理贷款所需的条件,因此不存在欺诈行为。基于此判断,法院最终驳回了小沈的诉讼请求。
此案例提醒购房者,在签订任何购房相关文件前,应仔细了解并核实所有贷款条件和要求,以避免因误解或信息不对称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也反映出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应提供准确、透明的信息,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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