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APP显示,12月10日,法院刊登刘某某、冯某向赵丽颖道歉声明。公告显示,刘某某、冯某称在涉案账号上公开发布了针对赵丽颖女士的诽谤性博文,严重侵犯了赵丽颖女士的名誉权,损害了赵丽颖女士的个人形象及声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负面社会影响。其对于自身错误言论做出的侵权行为以及对赵丽颖女士造成的伤害十分懊悔、并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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