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2025年12月,天津某科技有限公司因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被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1万元。违法事实显示,当事人代理申请注册“红蝉”商标。因该商标申请的标志与奥运冠军“全红婵”的姓名相似,用作商标易产生不良影响,而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当事人作为商标代理机构,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此外,多家公司曾因申请“全红婵”相关商标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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