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一周连开两次会议加强物价监管

2008年01月15日09:42  来源: 新华网  

  价格上涨压力加大 国务院提出四项监管措施

  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强调依法加强价格监管

  国务院:地铁票价景点门票近期不得提价

  一个星期内,国务院召开两次会议,要求加强物价监管。

  昨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这是继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保持物价稳定工作和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后,一周之内国务院召开的第二次关于价格监管的会议。

  昨日的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当前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四项措施,并明确了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及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所针对的具体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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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近期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不得调整,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3964.532,-6.25,-0.16%,股票吧)价格以及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不得提高。昨日的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明确要求,地铁票价和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近期也不提高,同时降低移动通信漫游费资费标准。

  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还要求对部分重要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昨日的电视电话会议明确为,依法加强对粮、油、肉、禽、蛋、饲料、液化气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管工作,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企业实行提价申报,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当价格显著上涨情况消失后,及时解除临时干预措施。

  电视电话会议同时要求,对未列入申报和备案范围的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也要进行必要的监管。要引导企业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定价,把握好调价行为。

  昨日的电视电话会议重申了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的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上周日公布的修改后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操纵市场价格、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企业将被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尽管从去年开始陆续调控物价措施已经出台,但国家发改委此前公布的价格数据显示,在调控措施逐步跟进后,稳中有升仍是12月食品、能源和主要工业品价格的主导趋势。12月份,36个大中城市集市、超市的早籼米、晚籼米、粳米三种大米价格同上月持平。但肉禽类及食用油价格仍在提升。

  国家发改委昨日公布数据显示,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监测,上周(1.7~1.11)全国36个大中城市集市猪肉(精瘦肉)平均零售价格每500克为14.14元,比前一周上涨0.35%。(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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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霰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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