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义相:信息披露应该让所有人都有获得的权利

2008年04月08日18:12  来源: 和讯网    作者:管云杰

  和讯消息 随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推出的level2和topview等软件被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所了解,上交所旗下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通过出售盘后交易统计数据而牟利的“商业创新模式”越来越多的受到各方质疑,声讨之声逐步升级。

(和讯财经原创)

  继中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研究中心理事长施光耀通过和讯网谴责只有少数人才能看“底牌”的游戏不合理后,今日(4月8日)天相投顾董事长林义相就此事呼吁,信息披露应该让所有人都有获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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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证信息总经理王勇曾称,用户享受交易所信息服务就应是有偿的,这符合国际惯例。但事实上国外的多数交易所都是上市公司,而上证所作 为非盈利会员制单位,对会员和普通投资者出售有偿信息的做法,却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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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是否收费的问题,林义相提出了一种辩证的看法,他认为,交易所对信息收费是正常行为,但关键是如何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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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证券交易所是一个公共的交易平台,并且带有垄断性。因此,信息出售的价格就应由业内或者更大范围的社会公众来协商决定。林义相 说:“如果上交所不卖或者卖天价,那么投资者要么得不到信息,或者就要付出很高的代价,这是不可以的。收费标准不能他一家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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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际上,投资者有偿获取交易所信息确是事实,虽然不同交易所信息价格参差不起,但在信息披露的程度上,却基本保持相同水平,即只能 看到券商的交易席位,但是对于对应具体的交易方,以及每一笔操作详情,都无法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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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上证所topview等软件的强大“监控、跟踪”功能,可以将数据精确到具体账户或席位,施光耀曾表示,无论是否有国际先例,但在国内都 已造成信息不对称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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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义相也基本同意这一看法,他甚至认为,信息的过度披露,会损害一些投资者的利益,侵害投资者的隐私。“信息披露要适度,要经过多方 考证、适当讨论、具备正式的流程程序,在监管部门有所决定之后才能披露,具体的标准不能一个人或一个机构自己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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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前不久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为,这种将账户交易等敏感数据出售给个别企业的行为,是让少数拥有此类证券交易软 件的投资者占得“信息先机”,而其他市场交易主体则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利益受损。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就 曾谴责证券交易所这种做法违反了“三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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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义相认为当前的解决方法就应是,信息的披露除了对整个市场做公告、做宣传之外,还要预留过渡时期让投资者来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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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强调说:“信息披露应该让所有人都有获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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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管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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