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暴富紫金矿业被举报造假偷税

2008年04月29日04:20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张小军


 [提要] 本月中旬,一份神秘的举报信中写道,“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紫金矿业”),在近年准备发行A股过程中严重违法,紫金矿业董事长及高管人员集体违法犯罪,将企业法人股个人化,其目的是为了大量偷税,损害国家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坐拥“中国第一大金矿”的紫金矿业(601899行情,股吧)(601899,SH)回归A股首日(4月25日),即用疯狂“过山车”创下资本市场多项新纪录,引来外界质疑不断。事实上,在紫金矿业登陆上证所前,举报信便已漫天飞舞。为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赶赴厦门、龙岩、上杭等地调查,试图告诉你一个真实的紫金矿业,撩开它鲜为人知的神秘面纱——

  A举报:造假偷税

  举报满天飞税务未查出问题

  紫金矿业被指造假逃税


  紫金矿业头顶光环,然而这家公司却非议不断。

  本月中旬,一份神秘的举报信邮寄至本报《每日经济新闻》,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同样的举报信还被大量邮寄,此前相似的内容还捅到了税务部门。

  信件全文近3000字,标题为“关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违法的举报”,落款时间则是今年3月。

  信中写道,“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紫金矿业”),在近年准备发行A股过程中严重违法,紫金矿业董事长及高管人员集体违法犯罪,将企业法人股个人化,其目的是为了大量偷税,损害国家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在信中,写信人提供5点内容,其核心包括两方面:

  第一、陈景河从紫金矿业股东金山贸易多次受让股权,每股仅按股票面值0.1元和每股净资产转让。在招股意向书中称,“受让方与出让方之间无关联关系,系按照《股权激励协议书》约定作出的转让”,没有关联关系怎么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书》,这份协议书是造假的,是为了低价转让服务的。

  第二、金山贸易股权在数次转让中,都是以0.1元之价转让,不是以当时香港市场的公允价格,在数次转让中,应交所得税并未交纳。

  写信人认为,从企业法人持有的股份转到个人名下,没有交增值部分的所得税,这已发生了偷税行为,紫金矿业董事长及高管人员上述行为,将导致国家损失巨额所得税。

  税务部门:未查出问题举报系“眼红”

  信件内容直指陈景河,作为紫金矿业当家人,陈景河一手缔造了今天的紫金矿业,真如信中所说吗?还是另有隐情?

  4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带着上述举报信,向紫金矿业所在地,福建上杭县地方税务局城区分局一位负责人了解情况,该负责人阅读信件后向记者透露,上述举报信先前被大量散发,此前有相当多的人向税务部门求证。

  据称,此事一度引起国家税务总局关注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是没有问题,该交的税都交了。

  该负责人以涉及商业机密为由拒绝了记者查阅国家税务总局调查后的相关文件,同时亦不肯透露举报信中涉及的具体股权转让所交所得税数额。

  这位负责人分析,举报信是“眼红”的人写的,因为紫金矿业做大了,一些人看到了巨大的利益而眼红。

  4月26日,紫金矿业董事长陈景河在上杭县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独家专访时也给出类似说法,否认低价转让是偷税,同时坚持称有《股权激励协议书》,符合法律程序和规定。

  另外,紫金矿业宣传部部长黄连池表示,受让过程中,是对方(金山贸易)缴税,据了解都已按规定缴纳,不存在偷税的情况,“国税总局调查也没有说有什么问题。”

  税务部门要请紫金员工“喝茶”

  陈景河表示,2000年到2007年,紫金矿业累计上缴财政利税28.7亿元(含分红),个人所得税8406万元,对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据陈本人称,在与金山贸易的股权转让中所谓的偷税不存在。不过,《每日经济新闻》从确切渠道获悉,紫金矿业数名员工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引起税务部门关注,税务部门已展开调查。据称,税务部门正在进行摸底调查,准备约谈相关人士。

  对于税务部门的最新举动,前日紫金矿业负责与媒体沟通的人士表示,紫金矿业已按规定纳税,员工所有收入包括分红,不存在没扣税的情况,个人有没有申报是个人申报,如果有漏网的,应该是个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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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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