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仕元:“大小非”的约束欠缺一定法律基础

2008年07月22日11:27  来源:  

  上半年高企的CPI、增速放缓的GDP和一系列随之而来的宏观调控政策不可避免的会对上市公司的业绩造成影响。7月22日11时,“和讯曝中报”大型专题报道推出系列访谈“360行财报”第第七期,特邀请西南证券首席分析师张仕元结合宏观经济背景分析行业中报、预测未来走势。欢迎网友提问参与。以下为部分访谈实录。[详细][我要提问][半年报专题]

(和讯财经原创)

  和讯网:刚才您提到了达到“大小非”的问题,昨天证监会也规定,从即日起“大小非”的减持情况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网站上进行每月披露,四月份以来,管理层也发出了多道令箭指向了市场大小非问题,您认为管理层为什么如此重视“大小非”的问题,它是否决定了市场的走向呢?

(和讯财经原创)

  张仕元:第一,因为从很多股权结构来看的话,占中国资本市场三分之二的非流通股解禁以后的持股比例要远远高于市场流通股比例,所以对他们来说是有利可图的,“大小非”成分和结构也比较复杂,很多上市公司当初的投资成本非常非常低。能有部分机构出于资金紧张或者其它方面的压力,可能会出现抛售的可能。所以,市场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压力,给市场带来了很多的心理预期。

(和讯财经原创)

  张仕元:第二,中国上市公司有1000多家,百分之百的、非常好的,能长期保持增长的还只是占一部分,还有一部分上市公司经营和发展前景可能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风险,也不排除持有这些上市公司非流通的“大小非”出现减持的压力。从几个方面结合来看,市场确实有一定的减持压力,尤其在市场处于下跌或者调整期间,任何的抛售都会给市场带来很大的压力。在逾期不明朗的情况下,对他进行适度的约束也是为了稳定市场。

(和讯财经原创)

  和讯网:有分析师认为,这只是事后的披露,并不影响“大小非”的减持,只是增加了信息的透明度。那非事后披露对市场的意义大吗?

(和讯财经原创)

  张仕元:事后披露就是普通投资者的知情权。大家都知道,当初股改的时候,经济学上就是合同,签了合同之后,规定到期有多少股份流通,这是严格的经济合同。不能轻易逾越合同规定,不能说普通投资者价格跌了,就不能抛,不能进行这样的限制。对其它的因素,对“大小非”的约束欠缺一定的法律基础。

(和讯财经原创)

  仕元:第二,绝大部分上市公司大股东还是希望能够长期持有或者进一步稳定手中的股权筹码,从而使上市公司进一步得以延续或者发展得更好。从这个角度来看,占非流通股绝大部分的大非没有太大的压力,有压力的是小非或者超比例的大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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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和讯网】 (责任编辑:王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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