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案却判了流氓罪 小平南巡再救年广久

2008年09月23日11:22  来源:

  1937年出生,安徽人,“傻子瓜子”品牌创始人。因邓小平多次在高层提及此人并收入《邓小平文选》而闻名全国,号称“中国第一商贩”。《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注释第43条,这样解释“傻子瓜子”:“指安徽省芜湖市的一家个体户,他雇工经营,制作和销售瓜子,称为'傻子瓜子’,得以致富。”

  年广久曾三次入狱,其罪名分别为“投机倒把罪”、“牛鬼蛇神”、“流氓罪”;三次被邓小平点名(《邓小平文选》收录了其中两次)。分别为1980年,1984年,1992年,这刚好是改革开放的三个重要转折点。年广久命运的起承转合被认为暗合着我国个私经济的发展进程。

  贪污案却判了流氓罪

  年广久回忆时谈到:当时我坐了半年牢不到,但是案子一直拖了3年,最后是判贪污罪的证据不足,却判了个流氓罪,接着麻烦也来了,说我是贪污,我拿了我孩子的钱,孩子拿我的货,可我拿的是我的钱,为什么讲我是贪污呢?工厂是我投资的,账目上的钱都是我的,我拿了也写了条子,我哪里是贪污呢?我去市委里闹,朝着当时的市委书记就是一个大嘴巴子,我谁都不怕。

  我知道我肯定要坐牢了,被抓前三天,我请儿子吃饭,我讲,你们财产赶快转移,爸爸最多两天要(被)逮捕,我知道要坐牢。但没判我刑,我还在派出所蹲着,但是我不害怕,我没有贪污我怕啥呢?当时联营失败,社会影响不好,他们需要有个人来扛这个责任,于是就把我推出来了。除了贪污罪,又说我犯了流氓罪,说我强奸厂里10个妇女。我说好,那我干脆给你凑够一打吧,我说那就算12个吧!

  我坐了半年牢不到,但是案子一直拖了3年,最后是判贪污罪的证据不足,却判了个流氓罪,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1987年底,芜湖市对年广久经济问题开始立案侦查。1991年5月,芜湖市中院一审判决年广久犯有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关于流氓罪,1997年新刑已经取消该罪名),就跟没坐牢一样,回去算了!他们就是想整我嘛!我抗诉,一直抗诉到中央。

  小平南巡再次谈到傻子

  年广久:就这么几句简单的话,芜湖市检察院主动撤诉了,1992年3月13日,我被宣告无罪释放

  接着是邓小平南巡,再次提到安徽的傻子瓜子,他说:“农村改革初期,安徽出了个'傻子瓜子’问题。当时许多人不舒服,说他赚了一百万,主张动他。我说不能动,一动人们就会说政策变了,得不偿失。”(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1992年1月18日-2月21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371页)南巡讲话,这不是为我一个人讲话,为在那儿的更多的改革家讲话的。

  就这么几句简单的话,芜湖市检察院主动撤诉了,1992年3月13日,我被宣告无罪释放。我虽然当时不知道这些,但是我晓得外面发生了变化。一个企业家是会算命的,不会发财怎么能发得了财呢?哪个项目能卖钱,哪个门面旺不旺,都要心里明白。店面设在哪里,还有怎么设计门面,都是学问。比如你门面就要比别人伸到外面来,醒目,摆设要美观漂亮,才能吸引人,我最大的店面就在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方,不管南边来的人还是东边来的人,看到都会说,哦,傻子瓜子,来几斤带上。

  出狱之后,市委书记领着一帮人在市委大礼堂集体接见我,握着我的手说,“老年,你吃苦了!”我知道了邓小平为我讲了话,我和儿子联名给邓小平同志去了封信,邮去几包瓜子,不晓得他老人家收到没有。

【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王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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