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在“两会”北京召开之际,中国经济网、扬子晚报和和讯网就财产性收入开展深入调查,欢迎您热情参与,踊跃投票。 [上市公司再融资调查] [印花税调查] 调查背景:中共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财产性收入”一般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那么人们是怎样看待财产性收入的呢,他们认为获得多少财产性收入才能获得幸福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