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两会”召开,与个税起征点和个税改革相关提案成为热门话题。十年时间我国个税的增长率翻里两番,成为我国的第四大税种。个税的起征点是否需要提高,个税的调整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刺激消费,拉动经济?个税改革的意义在何处,个税改革的方向又将是哪里…[评论]
个税

[声音]国开行顾问刘克崮:个税不应该提高起征点

  若起征点调至3000元,60%、70%的低收入人根本没有享受到任何的好处,最需要支持的人与他们无关,只一小部分人得了益,而全部低收入人没有得到任何好处…[详细][张剑星:建议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

  和讯调查

 1、您认为个税起征点在那个位置比较合适?
2500元以下     2500元-3000元
3000元-4000元    4000元-5000元
5000元以上
 2、若起征点调至3000元,你会增加消费么?
会 我每个月的钱变多了
不会 我会把钱存入银行
继续观望
 3、个人所得税今后应该如何调整?
与CPI挂钩     上调起征点
以家庭为单位征收  各地区按当地标准征收
  

支持大幅度提高个税起征点



反对大幅度提高个税起征点

2009年全国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十一届

2009年全国两会,减税,个人所得税

降低税负和改变征收标准 个税释放消费需求

  在当前经济背景下,个税改革应该把握住时机大踏步前进,遵循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改革方向,从收入和支出的角度体现税收的公平和对消费的拉动…[详细]

个税调整的最佳时机已经到来 扭转经济下滑

  陈东琪说。如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扭转经济下滑、增加个人收入的这个目标来看,“调整的最佳时机已经到来。”…[详细]

个税收入与经济周期同步 经济不景气个税负担减少

  假设上调起征点,使得部分居民税后可支配收入增加,他们未必就会去消费而不是存在银行。因此,调整起征点对消费刺激作用可能比较有限…[详细]

央行:通过减税让利等措施 激发经济体的活力

  央行称,“其中关键是优化国民收入在居民、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分配,通过减税让利、放松市场管制等措施,进一步激发经济体的活力和创造能力,为实现新一轮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详细]
蔡继明

蔡继明:应该提高个税起征点

  我会赞成把税收作为一个手段,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政府可能这些年来从老百姓这儿拿走的比较多,因为政府拿走了这些钱,未必花的都有效果和效率,你不如让老百姓自己决定这个钱该怎么花…[详细]
  蔡继明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人文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个税“小贴士”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收入。
起征点:起征点是税法规定对课税对象征税的起点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应就其全部金额征税。
扣费标准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于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分类所得税制 是指对不同性质的所得项目,采用不同的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年终不再汇算清缴。

2009年全国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十一届

  我国个税深层次改革是在向欧美发达国家看齐,在建立系统的个税征管制度同时,不断追求人性化与科学化, 改革目标是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绝不仅仅单纯提高个税起征点”。具体实施时,要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各项收入与支出。真的的体现税收科学,还富于民…
2009年全国两会,个税

[综合征收是方向]权威部门称个税改革条件基本成熟

  税务总局正在抓紧研究个人所得税制从分类征收到综合征收的改革方案,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改革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详细]

[声音]以家庭收入为主的征收方式目前可行性不高

[找准个税定位]个税起征点或“小步微调”

  综合所得税制必将成为我国个税改革的方向,而改革首先需要找准个税在整个税收体系中的定位…[详细]   

[设免税额值得借鉴]多国追捧“人性化”个税

  自1799年英国开始征税以来,个人所得税通行世界已有200多年。在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又被称为“罗宾汉税种”,担负调节社会财富分配、防止贫富差距过大的重任…[详细]

个税起征点调整图

  我国于1980年9月颁布施行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确定了个税800元的起征点
  2005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把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减除标准从800元调整到1600元。决定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08年3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将从1600元每月上调至2000元。

 个税改革28年

1981年个人所得税正式开征,当年个税收入只有500万元,个税起征点仅为800元。

1986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纳税的扣除额标准(即起征点)降低至400元。外籍人士起征点仍为800元。

1993年10月《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获通过,把1986年和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的规定,同1980年制定的《个税法》合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999年8月《个税法》第二次修改,新开征“储蓄存款利息税”。

2006年1月1日个税起征点从800元调至1600元;同时高收入者实行自行申报纳税。

2008年个税起征点由1600元调整至2000元。

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从08年3月1日起,我国个税起征点将从1600元每月上调至2000元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