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间,国家审计署在日常审计中发现李培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报给相关部门领导批示后,由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查处。
3月至5月间,有关部门开始对李培英进行调查;
6月初,李培英即被“双规”,并被免去首都机场集团董事长职务。
2008.2.4李培英被正式逮捕。该案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济南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两次延长办案期限半个月,两次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
2009.2.10,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培英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李培英在一审判决后即提交了上诉书。2009年7月6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二审公开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即死刑立即执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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