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监管办法出台或已成定局 卖家反应激烈
近日,广州有媒体报道国家工商总局拟定的《网购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预计在今年3月15日前夕颁布。报道一出,立刻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23日,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滕佳材表示,目前起草的《办法》尚处于调研论证阶段,“广州某报社的报道是他们的自主行为”。并称待时机成熟后,工商总局将正式向社会公开《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办法出台或已成定局
艾瑞咨询的电子商务专家苏会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工商总局的此番表态已经很明确地说明《办法》出台已成定局,只不过是时间早晚的事情。
苏会燕说,对于网络购物市场监管的讨论其实不是第一次了。早在2007年时,因有人曝光淘宝上有大卖家月销售额惊人却没有相关的税务监管措施,有关部门拟定对网络商家进行注册及纳税。但后来考虑到当时国内网络购物尚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太小,推行起来困难较大且不利于网购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最终监管一事不了了之。
苏会燕表示,时隔几年以后,国内网络购物市场已经颇具规模,考虑到这个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国家相关部门的介入是迟早的事情。将网络购物纳入监管,对于网购市场的卖家和企业来说,有利于企业之间的平等良性竞争。
苏会燕同时对记者表示,工商总局制定《办法》的本意是好的,但是一旦出台,或许会遭遇地方落实不足的尴尬。苏会燕说,目前很多地方政府大力扶持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并出台了不少地方政策。对于这个新兴产业,多数地方政府并不愿意管得太严,因此将来可能会出现在地方难以落实的局面。以深圳为例,深圳市场监管局电子商务监管处就曾明确表示“个人开网店不强制登记。”
中小卖家不愿缴税
《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申请实名注册;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对于实名注册和工商注册,大多数卖家表示接受。
而虽然《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对缴税有明确规定,但是不少人认为,工商注册或登记备案的实施就是征税的前期准备,缴税是题中之意了。
按我国现有税务法,经营型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17%的增值税;如只是买进卖出的店家,缴纳4%的增值税。
对于缴税的预期,淘宝网上的中小卖家声称“坚决反对”。一位卖家在论坛上抱怨,本来顾客选择网上买东西就是图个便宜,如果加增值税4%,再加上运费、管理费,卖的价钱肯定要涨,既然涨到和实体店一个价,那还开什么网店,干脆开实体店得了。
另一位卖家说,快递费刚涨完,如果又要缴税的话,本来少得可怜的利润几乎要被“压榨”殆尽,“网店怎么做生意?只好关门算了!”
大卖家愿意接受监管
而对于那些成交量大、已初具企业雏形的大卖家而言,他们对于缴税并不排斥。
电子商务专家苏会燕说,她曾就这个问题对一些大卖家进行调查,发现许多大卖家愿意独立出来,进行工商注册并纳税。他们认为这样就有了一个合法的经营者身份,网店的运营也有了一定保障。苏会燕说,比如,那些已授权经营某个品牌的网店,如果发现有其他店家仿冒其商品,就能通过工商部门进行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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