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时间:1997年11月17日至19日 银行改革 中央财政定向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补充四大国有银行资本金;将13939亿元银行不良资产剥离给新成立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取消贷款规模,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等重要改革措施。 金融监管
对金融业实行分业监管,成立证监会、保监会,分别负责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人民银行专司对银行业、信托业的监管;另对人民银行自身机构进行改革,原有的省分行被撤销,改成9个大区行,货币政策独立性得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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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时间:2002年的2月5日至7日 银行改革 快速推进新一轮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在股份制改革与海外上市项目的实施上得到了一系列关键政策支持。 金融监管 撤消中央金融工委,成立银监会,并成立国有银行改革领导小组,酝酿、统筹、部署国有银行改革方案,会议还做出了改革农信社的决定,为此后农信社改革的全面铺开确立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指导方针。 | |
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时间:2007年的1月19日至20日 银行改革 按照分类指导、“一行一策”的原则,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推进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全面推行商业化运作,主要从事中长期业务;对政策性业务要实行公开透明的招标制。 金融监管 成立中投公司,建立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的外汇投资公司;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加强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健全金融法制,加强对跨境短期资本流动特别是投机资本的有效监控,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继续深入整顿规范金融秩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