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多时的地方政府自行发行地方债券的试点终于启动。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详细]
[导语]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微博]
上周五,深圳市22亿元地方债招标完成,这不仅是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的收官战,还是年内最后一个发行地方债的省市。这次地方债依然延续了低利率,票面利率继续低于相同期限的国债收益率。[详细]
上海、广东、浙江先后发行总值超过200亿元的地方债。三地均声称,由于土地财政收入减少,通过发行地方债筹集资金将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三地试点自行发行地方债更多的只是试水意义探索拓展地方政府融资渠道。[详细]
地方政府数万亿债务隐忧地方融资负债风险显现
□ 刘明康:地方债房贷风险总体可控
□ 粤浙等试点自行发债 化解地方债中央动真格
□ 地方债放行 或成收入筹集渠道
□ 地方债破冰 将降低隐形债务风险
鲁政委:四地发地方债或埋下隐患
允许四省市发债,一方面说明了年内地方偿债压力的确大;另一方面也暗示城投债风险已大降。但在地方政府举债约束机制未能健全的情况下再开新口子,则可能为未来埋下更大隐患;财政部"代办"偿付,也使市场无法正确评估信用风险。[详细]
许小年:或埋下债务危机祸根
地方政府发债是我国财政体制的一项重大变化,发行额度应纳入地方年度财政预算,由地方人大而不是国务院批准。地方债的偿还若由中央财政担保,会引发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借的冲动强,还的责任弱,埋下债务危机的祸根。[详细]
谢国忠:地方自行发债存在监管困难
因为发债筹来的钱不是通过市场手段来分配,而是通过政府行政手段分配,因此资金使用效率不容乐观,并且在监管方面存在很大的困难和风险。但中国的金融体系有它的政治体制特点,所以从长远来看,积极作用有限。 [详细]
余丰慧:盲目发债将酿新风险
余丰慧表示,无论是贷款的间接融资,还是发行地方债的直接融资,都是借债的一种形式罢了。如果认为,平台贷款改为发行地方债融资方式,换个马甲就可以不顾本地实力和财政收入盲目发债的话,就大错特错了,也必将酿成新的风险。[详细]
吕随启:地方债应以地方财政为背景
吕随启表示,关键是如果地方政府发行的市政债券是以中央财政还是以政府财政为信用背景,一旦出现无力还本付息的状况是由地方财政自己解决还是把烂摊子推给中央财政。否则对于全体纳税人不公平。 [详细]
李国旺:地方自行发债或利空地产股
华宝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国旺对此表示,财政部允许上海浙江广东省与深圳开展自行发债试点,可以缓和地方债务压力,减轻对卖地财政的当期依赖,但在地方新财源出现前,仍是治标的措施,对地产可能是利空。[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