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组于2018年5月15至30日执法检查发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龙华区和三亚市吉阳区,存在统计违法、执行统计制度不严格等问题。检查三区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41个,有25个虚报;检查2018年1-3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3个,有18个虚报。检查三区29家限上批发零售业企业,31家限上住宿餐饮业企业,32家规上服务业企业,发现有少数企业虚报瞒报统计资料。海口市美兰区和龙华区均存在代填代报500-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数据,执行统计制度不严格问题。
国家统计局于2018年7月将该案件移送地方追究有关责任人党纪政务责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有处分处理权限的机关应当于6个月内将处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移送的统计机构;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截至2019年10月底,国家统计局尚未接到该案件责任人处分处理书面结果。
国家统计局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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