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记者从祁东县公安局和祁东县人民检察院获悉,针对女学生周某婕的父亲在网上发帖反映其女儿被骗并受到极大伤害之事,经公安机关前期侦查及近期补充侦查,并提请检察机关批准,已先后逮捕周某名、刘某翔、王某、邹某、蒋某兵、周某云等六名犯罪嫌疑人。
其中,王某系祁东农商行太和堂支行职工,邹某系县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职工。据查,2019年10月3日晚23时许,周某华到祁东县公安局玉合派出所报警称:其孙女周某婕于2019年9月29日离家出走,至今未回,希望派出所民警能够帮忙找回。
10月6日上午,民警在祁东某酒店将周某婕找到。经调查发现,周某婕离家后,跟随张某怡在周某云和陈某升的KTV做陪唱服务,并在周某云、陈某升和周某名的介绍下,先后与刘某翔、邹某、王某、蒋某兵等人发生性关系。公安机刑事拘留了涉案七人。
其中,刘某翔涉嫌强奸,周某名涉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已于10月21日、11月13日被依法批准逮捕。陈某升涉嫌介绍卖淫,因其怀孕已办理取保候审。
全国妇联:道德沦丧必须严惩
全国妇联权益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专访时表示,我们强烈谴责这一道德沦丧的犯罪行为,呼吁司法机关尽快查清事实,依法严惩!保障受害女孩的合法权益!
该负责人同时指出,近期几起性侵案件为社会敲响警钟,保护未成年人免遭侵害、保护女童健康成长刻不容缓、迫在眉睫!这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也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我们呼吁家庭、学校、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努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真正形成风险联查、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做好做实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和发现报告,将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使罪犯无处遁形;加强对受害人的保护,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女孩的良好氛围,使公平正义得到彰显,让孩子们安全、健康而有尊严地成长。
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彻底打掉“坏人”
通报表示,此事经过媒体报道后,引起祁东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到了此一阶段,严肃调查并公正处理相关责任人是最基本的程序,但在舆论发酵后,除了将直接违法者绳之以法,更要彻查在前期的处置过程中,相关部门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
另外,此案牵涉未成年人及组织介绍卖淫等“一条龙”式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有必要进一步追问:这些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背后,是否暗藏某种黑恶产业链?
比如,同样在湖南,2006年发生的引发全国关注的唐慧案,就涉及未成年人和强迫卖淫的细节;今年5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后,安徽省池州市侦办的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也有这样一个细节:徐某某等人以交“女朋友”的方式控制一批未成年少女到KTV“坐台”(异性陪侍),并强迫未成年少女“坐台”(卖淫)等方式获取钱财。
类似案件时有出现,警示地方政府和司法部门在处置上,恐不能止于是个案的公正处理,更要清除可能存在的幕后“黑手”与灰色产业链。
此案中,女孩父亲的控诉信指出,“陈姐”等人“长期在祁东县赚着伤天害理的钱”;警方通报也明确,受害人在陈某升等人的介绍下,先后与多人发生性关系。那么,这种组织介绍卖淫的“生意”,在祁东当地到底存在了多久时间?又是否还涉及其他的未成年人?尤其是在此案还涉及公职人员的情况下,其背后是否存在着“保护伞”?
当前适逢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开展窗口,当地不妨将此案纳入相关工作之中,予以重点处理。事实上,操纵、经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本就是扫黑除恶重点打击的对象之一。当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已经将“黑手”伸向未成年人时,这未尝不是对地方扫黑除恶治理的一种现实警示。
只有把那些瞄准未成年人的坏恶势力及土壤彻底净化,才能有望真正斩断伸向孩子的罪恶之手,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石。
来源:澎湃新闻、中国妇女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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