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故宫年夜饭每桌6688元”登上了社交网络热搜。13日,有媒体报道,故宫年夜饭已经全部预约满了。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多位预订成功的顾客,他们均是12日上午就拨打了预订电话,在14日得知该预约被取消,订金通过工作人员微信返还。
新京报记者从一位预约消费者的社交平台上获得了该天价年夜饭菜单,包括餐前干果、六道前菜、三道海鲜、六种涮肉、六种素材以及蒸饺等。每桌按照10人起订,价格为6688元,每增加一人,额外增加688元。
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价格相对偏高了,所以引发了监管部门的注意。不过,一些受访的消费者表示,价格尚可接受。
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能联系上该餐厅和故宫方面对此事做出回应。
消费者:2000元订金已被餐厅返还
通过微信公众号获知消息的张丽(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她在1月12日上午拨打了餐厅的预约电话,当天下午就接到了工作人员的回信,确认其预订了腊月二十九(1月23日)当晚就餐。随后,张丽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2000元的订金,同时,她为此次就餐购买了一套红色衣服,用以感受在故宫餐厅过年的仪式感。
仅过了两天,1月14日下午,张丽就接到了餐厅电话,被告知因为整修会导致停水停电,所以不能继续提供年夜饭服务。餐厅将退还订金。“开始觉得很幸运订到了餐,没有想到突然被取消了”。
与张丽有类似经历的郭苗苗(化名),身处英国的她为国内的家人预订了年夜饭。但同样也在14日下午接到了退款通知。
律师:订金返还符合法规
对于餐厅是否存在过错,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穆晶璐告诉新京报记者,首先要从消费者付款的行为进行界定。如果预约时约定的是定金,则可适用于定金罚则,在商家违约时要求商家双倍返还,如果是消费者违约则不予退还;如果还有违约金约定,则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过,如果只是订金,则一般只需退还消费者订金。
如果给消费者造成其他损失仍应赔偿损失,但不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目前按照故宫的说法是订金全部退回,所以并不需要双倍返还。
穆晶璐表示,市场上消费者和商家是平等主体,商家不能提供服务,需要承担民事上的责任,并要按照约定解决,而对消费者造成损失,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从目前来看,故宫在发布后2天内取消,很难界定对消费者造成了怎样的实际损失。如果到过年前夕,或者市场变化,需要以更高价格预订,或者产生其他损失,故宫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过,另有律师告诉记者,损失虽然可以要求赔偿,但是举证很困难。
谁在经营故宫角楼餐厅?
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故宫角楼餐厅的经营者为北京角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注册成立于2018年8月,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会议服务、销售食品等。该公司由北京什刹海之源会奖商务有限公司持股60%,后者背后由商玉民和商福建各自持股80%和20%,另有法定代表人裴文喆持股40%。
进一步查询可见,商玉民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还包括北京金水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烟袋斜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曲苑文化主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塘记食品有限公司等,涉足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住宿业和零售业。
此外,商玉民曾与北京市西城区园林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合资成立了一家公司,名为“北京什刹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经营项目为水上旅游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组织体育交流活动(不含比赛),以及零售预包装食品等。
裴文喆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还有北京人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人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无界文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人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值得注意的是,什刹海之源位列这些公司股东席。此外,裴文喆持股92.3%的北京烟斗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商福建持股7.7%。
上述现场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故宫角楼餐厅为出租经营。
这并不是这家餐厅首次被叫停餐饮服务。2019年2月,该餐厅曾因供应火锅而引发争议,随后经营不足一个月即被叫停。对此,时任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曾表示,故宫在产品方面不断在把握“度”。针对叫停故宫火锅,他称,有争议还是要遵从大家。
新京报记者 梁辰 实习生 赵方园
编辑 岳彩周 陈诗怡 校对 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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