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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对北方国际信托原总经理包立杰提起公诉

2020-02-17 12:54:34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17日电 据最高检官网17日消息,日前,北方国际(000065,股吧)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包立杰(副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包立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包立杰,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包立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包立杰简历:

包立杰,男,汉族,1971年7月出生,天津市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90.09—1994.07 天津财经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学生;

1994.07—2001.11 天津滨海信托投资公司业务部职员、副经理,香港津诚财务公司经理;

2001.11—2002.04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

2002.04—2002.07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拓展经理;

2002.07—2003.01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拓展经理兼投资银行部经理;

2003.01—2003.04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业务总部副总经理;

2003.04—2003.07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部副总经理;

2003.07—2004.04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部副总经理兼北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4.04—2006.07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中心副总经理;

2006.07—2010.08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业务一部总经理;

2010.08—2011.01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信托业务一部总经理;

2011.01—2012.06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2.06—2015.02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5.02—2015.09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5.09—2015.12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副总经理;

2015.12—2019.05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总经理;

2019.05 被免去职务。

(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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