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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诈骗”获刑1年8个月 东莞首宗涉疫案宣判

2020-02-18 08:33:28 南方网 

2020年2月14日上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东莞首宗涉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刑事案件进行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男子黄某勇谎称有口罩出售诈骗他人3万元,以诈骗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并被责令退赔受害人3万元。本案从立案到审结,仅用4天。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周迪表示,该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赌博输钱,谎称卖口罩诈骗3万元

2020年1月27日22时许,现年30岁的广西男子黄某勇在广西桂平县赌博时,朋友陈某在微信上问黄某勇有无口罩卖。黄某勇此时因赌博输钱,产生诈骗他人的念头,遂谎称有。陈某就将黄某勇的微信名片,推介给在东莞想买口罩的廖先生。廖先生于是跟黄某勇微信联系。黄某勇谎称,他可以从佛山出货6万个口罩给对方。廖先生信以为真,就微信转账了3万元给黄某勇。黄某勇后将该款用于赌博。1月28日,廖先生发现自己的微信被黄某勇删除,遂报警。1月30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在广西南宁市将黄某勇抓获。

法庭上,黄某勇当庭认罪,表示深感后悔,将在铁窗内好好改造。

视频审理,从立案到结案仅用4天

据悉,东莞市公安局于2020年2月10日将本案移送给东莞市第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11日即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当日立案。本案从立案到审结,仅用了4天。

承办此案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宋云花称,以往该院刑事案件的审理一般是在看守所旁的审判楼进行,但由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了快速有力打击涉疫情犯罪,不耽误办案,并保障所有诉讼参与人健康安全,故采用了远程视频审理方式。法院立案后,通知了东莞市法律援助处。该处指派了律师,在开庭前通过视频方式,为被告人提供了法律帮助。鉴于本案案情,且被告人认罪认罚,本案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快速审理。

【链接】

政法机关密集出台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意见

日前,从最高政法机关到地方政法机关,密集出台了关于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意见。分别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广东省委政法委《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以及广东省法院和省检察院《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的通告》等。就在2月7日,东莞市委政法委、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东莞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东莞关于严厉打击处理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南方日报记者 于羽佳 通讯员 黄彩华

摄影:方锦妍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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