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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亿信托"罗生门"!上交所紧急发函询问

2020-03-13 20:14:11 和讯名家 

  最近几天,方正证券(601901,股吧)和中信信托就2.3亿信托资金全部用于向方正集团发放贷款一事上演了一场“罗生门”——方正证券称近日才得知中信信托将方正证券认购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全部用于向方正集团发放贷款,而中信信托则指出方正证券系自主决策、自愿认购该信托计划份额。

  资金究竟为何流入方正集团?受托人和委托人的“隔空互怼”让真相更加扑朔迷离,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

  3月12日晚间,方正证券公告表示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上交所“五问”方正证券,要求其尽快核实上述业务开展的决策程序和内核流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等。

  上交所对方正证券下发监管函

  要求其说明是否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

  3月12日晚间,方正证券公告表示,收到上交所《关于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信托计划风险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在这份监管函中,上交所“三问”方正证券,并提出两大要求。
  在这份监管函中,上交所“三问”方正证券,并提出两大要求。

  1、尽快核实上述业务开展的决策程序和内核流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相关风险事项,尽可能减少对公司损失,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3、中信信托明确表示你公司系自主决策、自愿认购该信托计划份额,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2019年11月6日,中信信托官网披露的信托计划增发公告中早已说明募集资金2.3亿元全部用于向方正集团发放贷款。但你公司直至2020年3月11日才公告相关事项,且上述报道与你公司公告内容不一致,你公司应当自查核实上述相关事项是否属实,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应当全面自查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和资金往来,是否涉及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方利益输送、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如存在,应尽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应当全面自查造成本次风险事项的内部管理缺陷,梳理公司日常经营风险,完善内部控制程序,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2.3亿元信托资金如何流入方正集团?

  方正证券、中信信托“隔空互怼”

  我们来复盘下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3月10日晚间,方正证券发布了一封风险提示公告,拉开了此次“罗生门”的大幕。

  方正证券在公告里表示,公司在2019年11月1日认购了2.3亿元的“中信· 远洋弘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后,公司持续催促中信信托提供投后管理、增发公告、反洗钱等信息。中信信托除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信息外,其他材料一直未予提供。

2.3亿信托"罗生门"!上交所紧急发函询问
  公告显示,“中信· 远洋弘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已成立40亿元,2019年11月计划增发16亿元,存续期9个月,至2020年7月12日结束,预期年化收益率达9.5%。其中,方正证券认购该信托计划的规模为2.3亿元。该信托计划募集的资金用于购买武汉弘盛永泰置业有限公司70%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以及购买项目公司股东武汉远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85%股权,最终用于武汉归元寺项目B包地块的开发建设以及信托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资金用途。

  中信信托官网显示,该信托计划最近一次的增发公告为2019年11月6日,方正证券便是此时入局。进入2020年2月份以后,中信信托针对该信托计划开始密集发布5条临时信批报告,最近的一次为3月1日。不过这些文件都设置了密码保护。

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中信远洋弘盛”2019年11月发布的增发公告相当关键。如果相关文件写明2.3亿资金的认购投向,并有方正证券的盖章确认,中信信托的说法完全可以站得住脚。“但如果增发公告没有写明,只是在双方签署的合同里笼统表示受托人有权决定资金运用方式和对象,这场纠纷谁能胜出就不好判定了。”
  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中信远洋弘盛”2019年11月发布的增发公告相当关键。如果相关文件写明2.3亿资金的认购投向,并有方正证券的盖章确认,中信信托的说法完全可以站得住脚。“但如果增发公告没有写明,只是在双方签署的合同里笼统表示受托人有权决定资金运用方式和对象,这场纠纷谁能胜出就不好判定了。”

  2020年2月,方正证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最晚时间收到第1期的信托收益550.73万元。经向中信信托询问后,中信信托告知方正证券,因其未收到融资人支付的贷款利息,将无法在原定分配日向公司分配信托利益。

  此外,方正证券表示,近日收到中信信托提供的其官方网站上披露的该信托计划相关公告的查询密码。公司查看相关公告内容后得知,中信信托将公司认购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全部用于向方正集团发放贷款。而这个信息也是这份公告中最重要的一点,直接将双方都送上了风口浪尖。

  根据方正证券描述,得知此事后,公司向方正集团问询,根据方正集团3月10日复函及提供的相关资料,2019年1月,中信信托向方正集团旗下企业发放贷款25亿元,方正集团为该笔融资提供保证担保。2019年10月,因方正集团旗下企业未能如约全部还款,中信信托与方正集团旗下企业确定“借新还旧”的业务方案。2019年11月6日,方正集团将当日收到的中信信托2.3亿元贷款用于代其旗下企业偿还前期对中信信托的部分债务。公开资料显示,方正集团是方正证券的控股股东,目前正被债权人申请债务重整。

  显然,对于此次2.3亿元资金流入大股东方正集团,方正证券给出的解释是中信信托所为,公司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近日才知晓此事。但是,如果信托公司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挪用信托资金,这可不是小事。不过,方正证券此种说法马上就得到了事件另一方,信托“老大哥”中信信托的反驳。

  3月12日凌晨,中信信托在官网发布关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远洋弘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风险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中信信托表示,公司注意到方正证券于2020年3月10日发布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远洋弘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风险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涉及公司受托管理的“中信远洋弘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经查,方正证券系自主决策、自愿认购该信托计划份额,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目前,公司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处理相关事宜。

“自主决策、自愿认购”,中信信托的回应虽然简单,但直中核心,直接反驳了方正证券的此前说辞。
  “自主决策、自愿认购”,中信信托的回应虽然简单,但直中核心,直接反驳了方正证券的此前说辞。

  到这里,此事正式成为“罗生门”。

  方正证券2019年业绩或受影响

  根据方正证券公告内容,中信信托与方正集团旗下企业确定“借新还旧”的方案为2019年10月,而当时正值方正集团出现债券兑付危机的前期。2个月后,2019年12月2日,方正集团公告称,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19方正SCP002”超短融债券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12月23日,23位北大方正债券持有人同意延期支付“19方正SCP002”本金,将本期债券兑付日变更为2020年2月21日,期间利息按照原利率4.94%计息。

  但是,就在距离20亿债券展期兑付日仅有3天时,方正集团被债权人北京银行(601169,股吧)申请重整。2月14日,北京银行因方正集团未能清偿债务,且明显不具有偿债能力,向法院申请对方正集团破产重整。2月21日,方正集团发布公告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北京银行申请。当日,方正集团“19方正SCP002”债券到期,规模为20亿元。上海清算所发布的公告显示,截至当日结束,未收到方正集团支付的付息兑付资金。

  不过,进入重整的方正集团仍然是方正证券第一大股东,占比27.75%。根据今年1月方正证券发布的2019年业绩预增公告,方正证券预计2019年净利润为8.27亿元至11.57亿元。

但是,对于方正证券来说,无论是暗地里贴钱输血控股股东,还是被股东和中信信托联手设局,这笔2.3亿的资金“改道”对其造成的影响也将逐渐显现。
  但是,对于方正证券来说,无论是暗地里贴钱输血控股股东,还是被股东和中信信托联手设局,这笔2.3亿的资金“改道”对其造成的影响也将逐渐显现。

  方正证券在公告称,该风险事项可能对方正证券2019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不良影响,具体影响程度和金额尚无法准确判断。公司将积极采取一切可能的方式,维护公司自身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与中信信托等相关方谈判协商、发送《律师函》、依法提起诉讼、向监管机构举报等措施。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中国基金报。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岳权利 HN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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