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森林公安局在梧州市、河池市连破两起涉及野生动物案件。相关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置中。
梧州:男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泡“药酒” 被刑事强制措施
3月7日凌晨1点左右,梧州市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有人长期收购野生动物泡“药酒”。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调查,于当日凌晨两点左右成功在某栋私宅内查获大量野生动物浸泡的“药酒”,并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莫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莫某为自由职业人员,长期以来沉迷于收购各种野生动物用来浸泡“药酒”。当森林公安民警入户搜查时,他便藏匿在四楼天棚隐蔽处,并将非法饲养的一只猴子放生以逃避追责。
3月9日傍晚,放生的猴子回到犯罪嫌疑人莫某的饲养地附近觅食,接到消息的森林公安民警迅速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在专业人员协助下,成功捕捉猴子。经初步鉴定,该猴子为猕猴,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猕猴已移交给梧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进行进一步救助。犯罪嫌疑人莫某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森林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河池:森警查获一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3月11日上午,河池市巴马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凤凰乡德纳村京干屯有人非法猎捕猴子,请求森林公安出警处置。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罗某,并在其家中查获一批野生动物,包括疑似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猴类1只、鹰类1只、鸟类6只,猎捕工具猎夹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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