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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贷款手续简化,二手房贷款无需提交合同复印件

2020-04-09 20:36:34 新京报  吴娇颖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娇颖)未来,北京公积金贷款手续将进一步简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4月9日)就启用新版合同单据及进一步精简贷款办事材料新规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办理二手房贷款业务只需核验经网签备案购房合同原件并留存电子影像档案,不再收取购房合同复印件。

  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受理二手房贷款业务时,贷款经办部门只需核验借款申请人提供的经网签备案购房合同原件并留存电子影像档案,不再向借款申请人收取购房合同复印件。

  同时,在办理贷款申请业务和贷款变更业务时,贷款经办部门根据贷款申请资料及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录入后由申请人签字确认。申请人无需提交对应的纸质的《借款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人/购房人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房屋变更申请表(房屋位置变更)》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贷款期限变更申请表(延长贷款期限)》。

  此外,征求意见稿拟规定,贷款发放完成后,受托银行应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借款人贷款发放日、首次还款日及还款前应在还款账户内存入足额资金等还款注意事项,确保借款人知晓还款日期及最低还款额,通知借款人领取借款合同等资料。

  以往,公积金贷款合同需要借款人现场领取。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在借款合同中选择邮寄送达的,受托银行应通过EMS快递方式,按照借款人提供的地址邮寄送达借款合同。

  

(责任编辑:岳权利 HN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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