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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于4月26日至29日在京举行

2020-04-17 17:08:47 证券时报网 

  4月17日,栗战书主持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4月26日至29日在京举行。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生物安全法草案;审议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审议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人民武装警察法修订草案的议案。

(责任编辑:邱利 HN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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