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期丰巢快件箱超时收费问题引发社会持续关注。
对此,5月13日,中国消费者表示:设立在小区内为消费者提供的智能快件箱服务,应当纳入小区物业服务业务范围,合理保管期限内不应单独收取服务费用。
那么,这个“合理保管期限”该多长呢?网友们观点不一。
来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包雨朦、陈歆磊 、申俊涵、卜羽勤、实习生 刘洁)、公开信息、中国青年报等
近期,丰巢快件箱超时收费问题引发持续关注。今天,中消协就此发声,话题登上热搜。
前段时间,顺丰控股(002352,股吧)子公司丰巢智能柜宣布将对快递保管收取延期费用:
普通用户可以免费保管包裹12小时,超时后每12小时收取0.5元。如不愿付费,可办理会员,月卡每月5元,季卡每季12元。
这一举措引发市场讨论,并使顺丰、丰巢陷入舆论漩涡。
5月6日,杭州东新园小区直接停用了快递柜,目前,杭州、上海已经有上百个小区准备暂停丰巢快递柜。紧接着,《上海中环花苑小区致丰巢公司的公开信》被网友大量转发,关于顺丰快递柜收费的合理性问题得到广泛讨论。
刚刚,中消协就丰巢超时收费发声:
合理保管期限内不应单独收费
关于快递箱延期收费的问题,5月1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其官方微信号上表示:
设立在小区内为消费者提供的智能快件箱服务,应当纳入小区物业服务业务范围,合理保管期限内不应单独收取服务费用,并妥善做好保管期外的服务衔接。
对于确有需要超期限使用智能快件箱服务的,其收费标准的确定宜参照公共服务价格管理方式确定,而不能简单通过市场化机制解决。
具有小区公共服务属性
中消协认为,智能快件箱服务是快递行业服务环节的细化和延伸,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消费者对快递服务的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智能快件箱在服务差异性、服务互动性等方面,弥补了成建制小区依据普遍服务标准设立的投递箱的不足,但其设置是以消耗小区公共资源为代价,为越来越多小区消费者服务,因而具有小区公共服务属性。
原有投递箱升级改造作为“新基建”项目
中消协指出,智能快件箱服务涉及小区物业、智能快件箱运营者、快递公司、电商平台以及业主委员会、小区消费者等多方利益主体,需强化综合监管、共同治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小区物业及智能快件箱运营者、快递企业、电商平台等经营者通过智能快件箱为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前,应当一对一明确告知消费者免费保管期限以及服务收费标准等与消费者利益相关事项,并得到消费者同意。
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对于涉及小区消费者利益事项,要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充分听取消费者意见,保障消费者监督权、建议权。对于违反邮政管理、物业服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侵害小区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制止和查处。
中消协在文章中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消费者需求,既要满足消费者对普遍服务提出的更高质量要求,又要适应消费者差异化、个性化服务需要,适当延伸或扩大公共服务领域和范围,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将小区原有投递箱智能化升级改造作为“新基建”项目,纳入公共消费范畴,努力服务广大消费者美好生活需要。
合理保管期限该多长?
网友观点不一
对于快递柜的“合理保管期限”,不少人表示丰巢之所以闹这么大,主要原因在于12小时的免费保管期太苛刻了:
不少人也支持24小时:
不过也有人反对,这件事为什么要让消费者让步?
也有人表示,最大的问题在于消费者没有选择的权利,快递都能送上门,谁还使用丰巢呢?
多地要求投快递箱前应征得用户同意
据南都报道,5月11日,广东省邮政管理局向记者表示,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
据广东省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2019年10月1日施行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寄件人交寄物品时指定智能快件箱作为投递地址的除外。
5月11日,上海市消保委也就丰巢超时收费一事作出回应,强调“快递公司将快件放入快递柜,都应征得消费者的明确同意。”这一点同样出现在江苏、浙江等邮政管理部门的回应中。福建省消费者协会还指出,未经收件人同意就存入快递柜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快递公司自行承担。
南财快评:丰巢收费争议,如何促使社会、企业和个人实现三赢?
占据国内智能配送柜市场绝大多数份额的丰巢最近因为涨价处于风口浪尖。
杭州、上海等城市的部分小区开始停用丰巢,双方的口水战此起彼伏。
归纳来看,舆论关注的焦点有三个:
一、涨价是否违约;
二、12小时的免费期是否太短;
三、顾客“被使用”丰巢是否合理。
这三个问题性质不尽相同。
第一个是个法律问题,和物业怎么签的合同就应该怎么做,从双方的表态来看,合同中未限制能否收费应是事实,如有争端自有司法部门释疑。
第二和第三个问题其实是同一性质,都是个市场问题,商家有权决定产品的设计,那么消费者应该也有权利决定是否购买,而这恰恰是问题的关键。
丰巢涨价的逻辑很好理解,其核心就在于现有模式在当前市场环境下无法盈利。丰巢已经连年亏损,而且亏损是连年加大。据燃财经的报道,2019年丰巢亏损7.81亿元,而2020年的一季度达到2.45亿元。亏损的原因是两方面的。
首先,现有电商市场的现状使得丰巢的盈利空间极小。对电商平台而言,价格越低越好。因此它们极力打压价格,一方面对商家压价,另一方面就是压低物流成本。快递小哥一单大概挣1块钱,如果放到丰巢,就要分走3到4毛钱。也就是说,从利润最大化的角度,快递小哥为了多送几单愿意分一部分给丰巢,但是这也决定了丰巢议价的天花板是很低的。其次,丰巢这种模式是纯重资产运营。固定成本投入很大,还要给物业一定的入场费。两个因素叠加,盈利可能遥遥无期,涨价成为必然的选择。
但是涨价是否可行,丰巢未必能自行做主。
理论上说,只要与物业或者业委会的合同没有限制丰巢的经营模式,那么丰巢就可以涨价。如果它的价格消费者不接受,那么消费者可以不用。如果在未被告知的前提下被动使用还需要付费,消费者可以捡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照此“剧本”演绎,最后可能是两个结果:
第一,电商平台和物流公司结盟,在购买条款上强加放入快递柜的选项,这固然会引起消费者一定程度的反弹,但是也许最终不得不接受;
第二,如果消费者就是不买单,那么丰巢无法盈利,退出市场。很显然,这些都谈不上双赢。
既然纯市场化的道路不太好走,那引入部分非市场化的因素,也许会为这个困局提供一把钥匙。从最基本的角度来看,政府相关部门或可以成为买卖双方争端的裁决者——事实上,最近两天已有多个省份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此发声,基本态度都是明确界定了快递配送应有的标准,在入柜之前应明确告知收件人。但是,这仍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有时收件人还是没有选择权。这次的争端之所以成立,其前提是类似丰巢这样的企业所提供的服务确实被社会所需要,对于个人客户来说,丰巢未必是刚需,但是对电商、物流行业而言,丰巢一定是刚需。
当前的疫情,也许能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一种思路。疫情期间,非接触式送货成为唯一选择。事实上,这种模式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最后一公里的物流成本,对于政府目前大力发展的“在线新经济”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而且随着疫情可能长期存在,消费者的习惯也在逐渐调整和适应。
在此背景下,相关部门应对这一问题时可以站得更高。智能快递柜这一类的非接触投递设施或许可以定性为公共设施,类似充电桩。
这样一来,这就不是一个单纯的市场问题,而是政府应该积极参与的公共服务问题。换言之,快递柜从一个自由市场转变为政府规范的市场,和水电气以及出租车行业一样。
政府的规范可以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是对公共设施的规范。也就是说,什么地方必须配备该设施。这种规范直接从行政手段解决了入场费的问题,并且提高了市场占有率,从而降低成本。当然,这一类市场往往有准入的限制,政府可以通过招投标来选定商家参与,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市场的竞争。
其次是对价格的规范。这也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政府或者行业协会可以参与快递柜公司与电商平台的协调,以合理分配物流部分的价值收入。另外,政府也能必要时出手,合理平抑快递柜公司的收费,降低消费者损失。而且,这也能为促进在线经济的发展培育更好氛围,最终使得社会、公司和个人三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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