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的发展,是各民主党派2020年全国两会提案关注的重要议题。
疫情冲击下,部分民企生存困难加大。不过,民企作为就业主力军,有望获得政策更大力度的支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九三学社、民进中央等均有集体提案聚焦如何帮助民企克服疫情影响从而更好发展。全国工商联更是贡献了多份关于民企权益的集体提案,包括建议支持民企参与社会应急保障、社会治理等。
除了与疫情相关的,常规状态下围绕破除隐性条款、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家权益、资金链问题,以及促进民企更好参与混改、参与“一带一路”等,民主党派也提交了多份相关的集体提案。
加大企业纾困政策力度
民进中央《关于助力民营企业克服困难健康发展的提案》建议,加大财税、金融、就业等政策力度,以支持民营企业渡过难关。
提案指出,疫情影响下,企业开复工时间被迫延期,订单交付延期的同时,企业还需要承担利息、租金、固定资产折旧等经济损失,以及熟练技术工人流失的压力。85%左右的民企账上现金余额最多维持3个月,受疫情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加剧。
因此,提案建议政策应该更有针对性。比如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民营企业相对集中的行业给予专项税收减免,扩大免征增值税的范围。鼓励但不强制商业银行对主要疫区下调贷款利率,对受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给予支持。推出更具针对性的专项应急基金,给予处于财务困境的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贷款,短暂放松银行资本监管要求。对疫情期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加大失业保险费返还力度。
这些政策建议,部分已经落地。比如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电影行业,对于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收入的纳税人,政策予以免征2020年增值税,并免征当年文化事业建设费,电影行业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到8年。中央层面也释放信号,未来减税降费、资金支持等将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
九三学社提交的《关于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民营经济克服困难健康发展的提案》建议全面研判疫情影响,引导民企寻找新增长点,加大力度稳企业、保就业。
全国工商联《关于狠抓政策落实 促进“六稳”“六保”的提案》称,疫情暴发以来,中央和地方一系列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稳企纾困的政策措施,既能解民营企业的燃眉之急,又利于长远发展。但调研发现,一些政策在落实上存在难点,政策效力打了折扣。
该提案建议,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和细则,增强可操作性,破除针对民营企业的隐性条款和不成文规定。另外,还建议开展巡视和督查,来推动政策措施逐条逐项落地,建议在制定涉企政策时,充分吸纳民营企业家的意见。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万顺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善红表示,近几年国家在税收、用工等方面,已经给企业非常大的政策优惠。但疫情之下,民企发展还是面临不少困难。希望在减税降费、融资帮助、定向支持方面加大举措,真正让企业进一步直接受惠。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民营企业面临的“玻璃门”“弹簧门”等问题,仍然是民主党派集体提案关注的重点。
致公党《关于加快推动“放管服”升级, 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指出,各地营商环境建设取得较大进步,但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不优、融资难融资贵、创新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依然突出。
提案建议,把“放管服”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要求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强化上下级部门对接,打通关键领域数据壁垒。尽快完善“一张网”建设,打破部门“信息孤岛”,打通省、市、县三级信息壁垒,对于不动产、公积金、社保等民营企业呼声较为强烈的内容,应重点实施加快推进。
民革中央《关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的提案》指出,一些地方公安机关、检察院处理涉民企刑事犯罪案件时有“一刀切”的现象,只要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存在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能性,就对民营企业的财产进行“查扣冻”、对民营企业家采取逮捕等强制措施。这样一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像企业公章的使用、购销合同的签订、员工工资的发放等,都会受到极大影响。
提案建议,应该扩大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手段的适用范围,解决错误立案的问题,建议充分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特点,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包括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等。建议将处理企业家经济犯罪案件的罚没所得,统一上缴中央财政,专项用于充实社保基金,切断办案机关选择民营企业家进行逐利性执法的利益链条。
全国工商联《关于高度关注大型民营企业资金链问题的提案》指出,近年来部分大型民营企业因为资金链断裂进入破产重组程序,不仅影响投资者信心,也在社会上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除了民企自身流动资金紧张之外,中长期融资相对困难是重要原因。提案指出,有企业反映,同等级的民企和国企在债券发行利率上相差1个百分点,加上发债环节中的审批、中介、发行等费用,综合发债成本较高。
此外,部分银行的上级行审批流程较慢,有些金融机构对民企授信额度波动较大,部分民企遭遇断贷、抽贷等现象,这些都加剧了企业经营困难。
提案建议,加强政银企常态化对接,优化中长期贷款的科技信贷政策,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减少或消除不同所有制带来的差别评价,统一信用分析上的侧重点和评价标准,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统一的动产担保登记制度,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动产融资业务。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徐诺金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仍存在支持政策相对分散、未完全形成政策合力、实施效果不及预期等问题。
尽快出台境外投资法
除了聚焦眼前的问题,民企拓展发展空间,也需要政策的支持。
全国工商联《关于全方位护航民营企业 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提案》指出,在“走出去”方面,没有制定国家层面的境外投资法,缺乏对失信、行为失准、内部恶意竞争企业的规范与监督。
提案建议,加快推进对外投资领域的立法工作,尽快出台境外投资法和相关配套制度,使民企“走出去”有法可依。探索出台商事调解条例,多元化解企业矛盾纠纷,促进完善“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健全中小企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包括双向投资数据库、相关国家引进外资相关政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风险评估等内容。
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混改的提案》指出,民企参与混改积极性不高,在于民企作为小股东权益难获保障,民企参与部分垄断行业的投资比例和形式存在诸多限制,民企退出机制不够健全。
提案建议,加强顶层设计,重点在优化股权结构、保障民企权益、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退出四个方面予以完善。加强产权、财税、土地、人才、科技、工商等相关配套措施的落实,营造混改的良好氛围。
疫情冲击下,后续公共卫生、应急保障等补短板领域,有望迎得较快发展。全国工商联《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社会应急保障机制的提案》《关于促进商协会组织和民营企业参与社会治理的提案》等,都致力于推动民企在这些领域获得更平等、更充分的发展空间。
(作者:周潇枭 编辑: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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