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少丹 北京报道
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全国人大代表、好医生集团董事长耿福能在接受《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全面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较多壁垒问题,比如基层医疗机构在开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过程中阻碍重重等,并针对相关问题在今年两会上带来了《关于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建议》。
耿福能表示,《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已于2018年9月7日正式发布实施,将互联网医疗行为进行了明确定义:一、根据使用的人员和服务方式将“互联网+医疗服务”分为三类;二、明确互联网医院性质及与实体医疗机构的关系;三、明确互联网医院和互联网诊疗活动准入程序和监管。对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提供了分类、监管依据,激发了“互联网+医疗服务”活力。
不过,耿福能提出:“目前,国家有关部门相关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的配套法规,合理规范互联网医疗行为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以及各省市的相关实施细则还没有完全出台,关于‘互联网+医疗’的建设和推进工作还有部分障碍。”
耿福能告诉记者,为了全面推动“互联网+医疗”,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建议快速启动以下措施,落实分级诊疗:
一是加快建设基层医疗机构三方医疗服务的配套政策;二是建立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参与远程诊疗合作的政策;三是加快各地建立互联网医疗的配套政策;四是强化“互联网+医疗”法律监管,鉴于部分“互联网+医疗”以健康咨询名义从事诊疗活动,建议清晰界定健康咨询与医疗诊治的区别;五是建立在偏远地区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机构的扶持政策。
(编辑:曹学平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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