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顺风车不能跨市、省域拼车,简单机械地考虑出行成本,把顺风车当非法运营打击……近两年,受2018年几起行业恶性事件影响,全国多地对顺风车态度由鼓励转为严控。在本次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西安交通大学教授李香菊在其提案《完善共享出行顶层设计,推动顺风车事业健康发展》中提出,鉴于部分地方管理僵化,建议完善顺风车顶层设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随着顺风出行方式的日渐普及,顺风车行业越来越成为各方关注热点。顺风车倡导同路人搭乘一辆车出行,以路线相同或相似的人合乘私人小汽车并分摊出行费用的做法,不仅降低了交通拥堵,而且还有利于绿色出行,可以说是一个各方多赢的创新与改革新模式。根据Analysys的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顺风车市场的交易规模达到了232.14亿元,同比增长21.29%,预计2020年,市场交易规模预计达到近370亿元。
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201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于顺风车提出“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并规范其发展”。同年11月起施行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38条规定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这意味着顺风车依靠地方人民政府自行制定规则约束。然而,2018年下旬开始,各地对于顺风车态度由鼓励转为严控,并通过严苛的行政处罚进行限制。
对此,李香菊直言:“顺风车是随着智能手机与移动互联网出现的新事物,既不同于招手即停的出租车,也不同于一般意义的网约车。由于地方的规范性文件缺乏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为便于执法,许多地方倾向于对顺风车司机按‘非法运营’进行处罚,且处罚过重过高,责权不匹配,致使我国顺风车行业发展遭遇‘急刹车’,小汽车的使用效率骤降,市场规模与发展速度相比预期严重不符,与国家‘鼓励并规范其发展’的初衷相距甚远。”
她指出,各地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从合乘路线与次数、平台备案与数据接入、合乘主体资格限制等方面对合乘认定的因素进行不当扩充。以合乘次数为例,各地规定从2次、3次、4次不等,还有的对公益性合乘单列,又或者区分同城与跨城、工作日和节假日等,各地规定差异较大。目前,包括重庆、天津、武汉在内的一些地方甚至要求顺风车不能跨市、省域拼车。李香菊认为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得有跨市、跨省、甚至全国统一的政策。
不仅如此,有些地方在实际执法中,仅依据价格因素简单粗暴把真正意义上的顺风车当非法运营打击。“在出行成本分摊这个关键问题上,缺乏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机械地以燃油消耗作为成本分摊的依据,没有综合考虑车主因提供合乘而要额外付出时间成本和精力成本等实际情况。“在提案中李香菊谈及了部分城市的现象。
李香菊建议,顺风车事业的发展必须要纳入法治的轨道,顺风车有关合乘各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特别是顺风车与客运经营的区别等,应从顶层设计上加以规制。同时,一定要建立风险预防和纠纷解决机制。此外,各平台公司还应不断完善司机与乘客的匹配机制,对路线、搭乘次数等进行科学分析,加强司机与乘客的匹配程度,在确保安全的同时,对非法营运进行打击。同时,国家层面应对“部分出行成本”涵盖范围进行科学合理界定,充分考虑实际行驶情况,综合各项合理开支,破解“车主不以盈利为目的”这个难题。
目前,在广东发展的顺风车品牌主要是哈啰和嘀嗒。其中,哈啰出行方面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广东省用户在哈啰顺风车平台累计发单量超过2亿单,广东省认证通过车主量占比全国总量超过30%。根据哈啰出行最新用户满意度及NPS(用户净推荐值)调研报告显示,广州和深圳两个城市用户对于顺风车满意度最高,平均NPS值超过3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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