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有所增长的同时,泛微网络(603039,股吧)的销售费用也节节攀升。2017年至2019年,其销售费用分别为5.03亿元、7.18亿元、9.10亿元,2018年及2019年增速分别为42.74%、26.74%
《投资时报》研究员 余飞
面对直营和授权运营中心两种业务模式,应该选择哪一种?从公司运营角度来讲,毫无疑问应该倾向于选择更有利于公司控制,且对公司现金流和盈利更有利的模式。
从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泛微网络,股票代码603039.SH)的运营结构来看,相较于直营,该公司更偏重于授权运营。据泛微网络公告显示,2016年至2018年,其通过授权运营中心产生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54.68%、70.35%、89.16%,呈逐年上升趋势,通过直营产生的营业收入金额及占比不断收窄。
就在市场分析该公司直营业务收入占比是否会进一步降低之时,泛微网络2019年年报并未披露前述两大方式产生的营业收入占比。与此同时,其销售费用年年攀升,其中授权运营中心所占比例极高。
这种情况引起监管注意。对此,上交所向其下发了问询函,要求泛微网络补充披露2019年分别通过授权运营中心和直营方式产生的收入及占比,并对授权运营中心与公司的交易实质、是否高度依赖公司资源等问题进行说明。
业务模式为何倾斜?
《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2017年挂牌上交所的泛微网络主要从事协同管理和移动办公软件产品的研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业务类型包括软件产品、技术服务、第三方产品。
据泛微网络在年报中所披露,其通过直销和渠道分销两种模式实现产品的全国范围覆盖。在服务模式的分类上,泛微网络在全国各地设有区域授权业务运营中心,负责本地化的客户服务。
问题,恰恰出在授权业务运营中心上。
2016年至2018年,该公司通过授权运营中心产生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54.68%、70.35%、89.16%,呈逐年上升趋势,通过直营方式产生的营业收入金额及占比不断收窄。而到了2019年年报,该公司并未披露通过授权运营中心和直营方式产生的收入及占比。
泛微网络在年报中表示,每个授权业务中心均配备技术服务人员,在售前、售中、售后各个环节直接接触最终客户,快速响应并提供现场服务。公司总部采用电话支持、在线远程服务、邮件服务、客户交流会等多种方式提供服务支持。
到底哪种运营方式对上市公司更有利?对此,上交所提出疑问,要求泛微网络补充披露两种业务模式的收入及占比,量化分析对公司现金流量、盈利能力的影响。
同时,泛微网络对授权运营中心的合作模式、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项目中的具体业务分工、主要合同条款也并没有详细披露。
《投资时报》研究员在其年报中发现,泛微网络对这种模式相关描述仅是“根据公司与其授权运营中心签订的合同约定,授权运营是指泛微网络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在局部地区选择技术实力强、具有客户资源优势并且与泛微网络公司有共同经营理念和长期合作意愿IT服务企业,作为泛微网络公司业务拓展的代理商,负责指定区域内的e-cology系列产品的销售、实施以及经销商管理。”
针对泛微网络的模糊表述,上交所在问询函中连续抛出数个问题,要求上市公司说明授权运营中心与公司的交易实质、是否高度依赖公司资源、是否实质受上市公司或关联方控制,公司收益与成本是否对等,公司减少直营而转向授权运营中心模式的主要考虑,是否存在削弱公司本身业务承办能力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销售费用居高不下
据年报披露,2019年泛微网络共实现营业收入12.8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14%;实现净利润为1.3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05%。
业绩有所增长的同时,该公司的销售费用也在节节攀升。2017年至2019年,该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5.03 亿元、7.18 亿元、9.10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约在七成左右。
泛微网络销售费用逐年攀升
值得注意的是,在逐年攀升的销售费用里,项目实施费分别为3.32亿元、5.59亿元、7.4亿元,金额及占比均呈上升趋势。而项目实施费的主要支付对象,正是授权运营中心。
泛微网络在年报中提到,销售费用项目实施费主要来自于需委托授权运营中心进行项目实施的销售费用。
根据该公司所述,授权运营商在授权区域内拥有约定产品的销售代理权、品牌的使用权及对区域市场的管理权,并且只能与泛微网络公司进行协同管理软件产品的业务合作。该模式下,泛微网络公司直接与最终用户签订合同,泛微网络公司根据项目来源和项目实施方的不同按约定支付一定比例的项目实施费。
这种情况一定程度上赋予了授权运营中心更大的主动权,但是在信息披露不详的前提下,这种业务模式也给公司带来了“透明度”的隐忧。
上交所在问询函中,就要求该公司披露近三年授权运营中心数量和地区,主要授权运营中心名称和对应项目实施费金额,充分说明项目实施费具体业务内容,相关整体合同金额在公司和授权运营中心间的划分比例及依据,是否与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付出的成本资源对等,是否存在利益倾斜,并“结合前述情况,分析向授权运营中心大额付费而非自行实施的必要性,是否存在向其支付其他费用的情形。”
除了侧重授权运营中心的业务模式,泛微网络的营业收入结构变化也同样引起了重视。
作为以软件产品为基础的泛微网络,在近年来的营业收入结构中,技术服务营收占比不断上升,软件产品占比下降。而且蹊跷的是,软件产品的收入和成本变化还呈现了相反的趋势。
据财务数据显示,2017年至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结构中,软件产品占比由68.31%降至57.06%,技术服务占比由29.98%增至40.32%。其中,软件产品 2019年营业收入上升15.09%,营业成本下降29%,上年营业收入上升32.55%,营业成本下降0.64%。
泛微网络2019年营业收入结构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对此,上交所要求上市公司结合业务特点、客户或需求变化等,说明营业收入结构变化原因及合理性,并对“软件产品收入和成本变化相反的原因,相应会计处理是否合规及依据”等问题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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