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领导成黑社会老大,全国扫黑办通报督办案件

2020-06-28 20:29:58 新京报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目前,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111起案件中,已办结23起,尚在侦查阶段25起、审查起诉阶段22起、审判阶段41起;46名目标逃犯已抓捕归案18名;抓捕犯罪嫌疑人8671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088亿余元,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3341人。”28日上午,全国扫黑办新闻发布会上,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介绍,全国扫黑办要求对在办的88起挂牌案件紧盯不放,推动各地以挂牌案件为标杆,将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办成铁案,确保专项斗争圆满收官。

发布会上,全国扫黑办还公布4起已办结的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透过这些典型,既彰显了“荡涤黑恶、除恶务尽”的坚决态度,也展现“深挖隐案、穷追猛打”的围歼态势和“纪委领衔、强力打伞”的扫荡态势。

四川饶拾元案:查扣冻结资金3亿 查处“保护伞”22人

2020年5月2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饶拾元、饶孟源2名组织、领导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至十九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邓勇介绍,该案是全国扫黑办首批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饶拾元等人自上世纪90年代起即在宜宾市开设赌场,网罗刘勇张光华等骨干成员,逐步发展成30余人的黑社会组织,该组织不仅通过贿选、拉选票等手段掌控村委管理,强占村办企业,同时利用非法手段涉足当地水泥、煤矿、烟花爆竹、房地产等行业,并多次利用刑释人员有组织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该案中还查处“保护伞”22人,自贡市原副市长曾明全涉案,全案依法查扣冻结涉案财产3.2亿余元。

安徽“刘氏兄弟”案:非法采矿达20亿元 查处“保护伞”60人

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姚玉舟介绍,该案为中央纪委、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蚌埠市高新区天河社区新城口村原党总支书记刘兆本等四兄弟,盘踞当地20余年,把持基层政权,以合法经营为幌子,涉及63家公司,涉足修路建筑等众多领域,参股合伙多家企业,资产涉及国内和境外,仅非法采矿即高达20亿元。公安机关累计破获该犯罪组织所犯刑事案件122起,抓获105人,查扣冻结涉案财产16.33亿。

此外,该犯罪组织在公司化运作下,以商养黑,为寻求“保护伞”庇护,刘氏兄弟还专门设立了“公关资金池”,拉拢腐蚀党政机关领导、一线执法人员,蚌埠市委政法委原书记、市公安局原局长巫希平即在其中。

2019年12月16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刘氏兄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分别被判处20至25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外,该案依纪依法查处公职人员94名。

江西宜黄陈辉民案:犯罪成员120余人 涉案枪支24支

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尹建业介绍,宜黄“7·12”陈辉民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系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西省目前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2000年以来,陈辉民、陈辉发陆续纠集多名刑满释放人员在抚州市宜黄县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经营黄赌毒,牟取非法经济利益,影响十分恶劣。该涉黑组织呈现“三多一长”特征,即人员多,拥有成员120余人;枪支多,涉案枪支24支;罪名多,实施违法犯罪107起,致6人死亡,涉及罪名20个;时间跨度长,横行宜黄长达14年。此外,该犯罪组织长期侵蚀基层组织政权,通过采取威逼利诱,暴力和贿赂相结合的手段,操纵农村基层“两委”选举,安插组织成员或代理人当选村“两委”负责人。

据介绍,陈辉民、陈辉发将涉黑犯罪所得的部分资金用于成立吉发小额贷款公司,主要目的就是拉拢腐蚀公职人员,10名国家工作人员因充当该涉黑组织“保护伞”被判刑,45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2020年6月5日,江西高院二审宣判,陈辉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20项罪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涉黑系列案的其他103名被告人均判处相应刑罚。

新疆兵团白波案:公安局领导既当“保护伞”又是“黑老大”

新疆兵团党委常委、副政委、政法委书记、兵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张文全介绍,白波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是一起兵团历史罕见、性质十分恶劣、影响特别重大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涉黑犯罪案件。

据悉,白波既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领导,也是名副其实的“黑社会老大”,其滥用手中权力笼络骨干分子,操控整个犯罪集团,并为组织成员实施犯罪充当“保护伞”,严重危害当地治安、损害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多年来,白波利用公职身份和手中权力,网罗社会闲散人员、涉毒违法犯罪分子,逐渐发展形成规模近50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故意杀人(未遂)、贩卖运输毒品、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62起犯罪,造成2名被害人死亡,多名被害人受伤,社会危害性极大。

该案于2020年4月17日二审终审,以主犯白波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14项罪名,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5年,判处骨干成员张磊等12名罪犯20年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判处周风雷等32名罪犯9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共计判处罚金3816万元。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责任编辑:邱利 HN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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