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加力培育发展商业承兑汇票市场

2020-07-23 15:50:14 和讯名家 

作者|吴显亭「中国金币总公司」

文章|《中国金融》2020年第14期

商业承兑汇票市场发展慢是我国票据市场发展的突出短板。截至2019年12月末,我国商业汇票承兑余额13.9万亿元、贴现余额8.3万亿元、当年转贴现发生额38.8万亿元、当年再贴现发生额1.2万亿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占比分别为17.9%、9.1%、7.6%和5.4%;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承兑比为30.6%,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承兑比为66.5%。同银行承兑汇票相比,商业承兑汇票不论是总体体量、市场认可度还是市场交易活跃度,都相差比较多。做大做强我国票据市场,发挥好票据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加力培育发展商业承兑汇票市场。

加力培育发展商业承兑汇票市场是符合需要的现实选择

第一,票据基础设施平台建设为商业承兑汇票市场加力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上海票据交易所(下称“票交所”)运营三年多来的实践证明,设立票交所的决策是正确的。票交所运营这三年,是我国票据市场加速重构的三年,我国票据市场已经悄然发生许多根基性变化。一是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交易平台,绝大部分票据实现了由纸票向电票的转化。截至2019年12月末,当年票据承兑发生额中的97.9%、贴现发生额中的99.4%、转贴现发生额中的99.8%都已经是电票,金融机构过去多年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来辨识票据真伪的情况已经成为历史,这显著提高了企业开票用票的内在积极性。二是票据市场参与者机构的数量和范围显著扩大。截至2019年12月末,中国票据交易系统共接入金融机构法人会员2913家,各类市场参与者合计近10.2万家。市场会员和参与者机构中,既有银行类机构,也有财务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非银类机构和资管类产品,非银类和资管类会员数量占比约为12%,各类机构对票据市场的关注度、参与度持续提升。三是票据市场法规制度不断完善,《票据交易管理办法》《票据交易主协议》等票据精细化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相继印发实施,票据市场基础管理服务的透明度、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四是票据市场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持续推进。再贴现线上交易、“贴现通”、票据经纪业务试点、“票付通”、标准化票据、供应链票据、票据信息披露等创新产品和服务相继推出,有效提高了票据服务实体经济的适配性,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两小票据”(小额票据和小机构票据)贴现难、风险辨识难问题,降低了票据流转成本。五是加速实现纸票电票系统交易融合和技术系统直连接口建设,持续改进提升票据技术系统服务功能,目前86%的市场参与者已经实现直连交易,交易方式多样化选择使纸电票交易更高效、便捷和安全放心。六是加强票据基础数据统计体系建设,试行发布票据收益率曲线,加强票据风险动态跟踪监测,票据风险案件同以往相比明显下降,夯实了票据市场发展根基,提振了票据市场发展信心。

第二,各地积极探索推进商票市场发展为加力培育发展商业承兑汇票市场积累了经验。2006年,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促进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积极组织商业银行制定推广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的具体实施方案。2016年,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要求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各金融机构选择资信状况良好、产供销关系稳定的企业积极发展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推进商业承兑汇票市场发展,区域性小额票据贴现中心、“票据池”“票据贷”“云信”“企票通”等创新服务不断推出,摸索积累了大量经验。一些地方的人民银行和银保监局建立专门协调机制,筛选发布商票重点推广企业“白名单”,探索通过增加商票保贴、保函保证和再贴现支持等多种方式,鼓励企业积极签票用票和扩大商票流通;同时,积极探索通过互联网票据平台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商票撮合交易信息,促进增加商票市场信息透明度和票据市场认可度;探索建立商票信用评级制度,促进完善商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这些有益探索不同程度地拓展了各地商业汇票市场发展空间,增进了发展共识。

第三,加力培育发展商业承兑汇票市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实现“六稳”目标,完成“六保”任务,稳住经济基本盘,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着力点。多措并举,协同发力,统筹“贷、债、票”市场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截至2019年末,我国票据融资额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为3.43%,占企业各项短期贷款的比例为25.7%,票据市场的发展已经和实体经济的发展及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紧紧联系在一起。据票交所统计,2019年,各类票据签发20.38万亿元,相当于金融机构全部中小微贷款余额的23.4%;目前签票用票企业超过210万家,在近5万家签票企业中,约有三分之二的企业是中小微企业;在票交所平台交易流转的票据目前承兑平均面额88万元,贴现平均面额178万元,转贴现交易平均面额455万元,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票据市场具有显而易见的助力作用。在绝大部分票据已经转化为电票以后,加力发展商业承兑汇票市场,为票据市场做大做活增添了新的战略性支点,有利于解决银票和商票发展不平衡的结构性扭曲,有利于提升使用商票企业的支付效率,有利于促进培育我国商业信用环境和信用文化,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加速资金周转,这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多提供了一个渠道选择。

加力培育发展商业承兑汇票市场发展的主要制约

我国商业承兑汇票市场多年不发展,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企业传统支付融资习惯的影响,有金融机构业务经营理念和社会商业信用生态建设方面的问题,也有票据市场发展和票据政策管理导向的问题。

第一,企业对商业承兑汇票的特点优势了解不够,商业信用根基不牢固,许多中小企业不愿不敢用票签票。商业汇票既是延期支付手段,又具有很强的融资属性。前些年“两小票据”真伪辨识难、贴现难的状况随着票据经纪业务、“贴现通”“票付通”等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广开展正在不断改善,但相当一部分企业对这些新政策新发展了解认知不够。票据市场发展早期的诸多乱象给票据业务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阴影还在。企业信用根基不牢固,社会信用体系惩戒约束强度不够,当经济下行时期陷于流动性困难的企业商票兑付存在一定道德风险。不少企业不了解票据在现代支付结算中的优势,不习惯票据延期支付,偏颇地认为票据贴现是开票企业对收票企业的利益盘剥。票据基础知识政策的普及解释、对票据市场新业务新政策的解读和新形势下的票据引导管理,明显没有及时跟上市场的新变化。

第二,商业承兑汇票信息透明度差,缺乏权威渠道充分及时了解付款企业信用状况。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信用,直接关系到持票人能否按照约定到期及时收回货款。我国《票据法》对商业汇票提供了诸多法律保护,承兑人在票据到期时如果不按约定付款,持票人可以向任意前手行使追索权,但追索权的实现需要经过法院一定期限的审理过程。目前,持票人通过权威公开的渠道来及时完备查询掌握承兑人出票情况、历史票据结清情况、企业诚信和业务经营动态实情的技术系统建设刚刚起步,对商业承兑汇票的信用等级高低和能否及时兑付等许多环节的信息披露还存在薄弱点。同银行承兑汇票相比,商业承兑汇票信息透明度明显差些,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商业承兑汇票市场的加快发展。

第三,商业承兑汇票违约成本低,部分企业乘机利用商业承兑汇票故意拖欠套利谋利。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结算兑付时,部分企业存在故意或恶意拖欠持票人票款的情况。现行《票据法》等票据法律法规对故意拖欠票款的处罚轻微,仅要求承兑人或付款人支付延期付款的利息或者给予一定比例的罚款,一般为3万~5万元。在现实中,被拖欠票款的持票人大多数情况下都会选择与承兑人协商和解,持票人一般不愿意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承兑人更不会向持票人支付延期付款的利息。个别企业的故意恶意拖欠违约行为和票据“空转”套利行为对发展商业承兑汇票市场产生直接负面影响,市场主体无差别接受商业承兑汇票的意愿不高。

第四,金融监管部门对商业承兑汇票市场发展的正向激励不足。部分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因辖区发生个别票据风险案件,对商业承兑汇票的总体监管存在“矫枉过正”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业承兑汇票正常跨区域流转贴现和市场常态化健康发展。

加力培育发展商业承兑汇票市场的政策建议

商业承兑汇票是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解决企业应收账款拖欠的有效手段。发展我国商业承兑汇票市场前景广阔。商业承兑汇票市场发展要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状况相适应,全面总结各地探索经验,坚持稳中求进,循序渐进,一手抓激励发展,一手抓风险防范,紧紧围绕夯实商业信用根基、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主旋律,不断拓展提升宏观政策的针对性引导指导。

第一,加快开发建设全国统一的商票信息披露平台,抓好商票信息披露查询规范管理。商票信息披露核心是揭示承兑人的商业信用和业务经营实际情况,及时提示票据风险,缓解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保障持票人和票据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既要建平台,也要有制度,及时明确规定相关利益方在信息披露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目前,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信息披露平台建设已经起步并在加速推进中,初期披露的信息主要包括商票签发的额度、期限、承兑人、贴现人资产负债情况和票据逾期违约状况等核心要素。票交所为商票信息披露查询提供基础平台服务,负责审核企业披露信息的合法性、完备性,提供基础信息的企业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要深入分析开展商票信息披露对票据市场发展可能带来的影响和潜在的法律风险,稳步从初期引导性强制信息披露有序发展到可主动自愿披露查询,并做好与企业征信信息的及时对接,促使商票信息披露有效发挥应有作用,有力促进商票的市场透明度、认可度和接受度不断提高。

第二,积极探索开展票据市场信用综合评价,促进商票顺畅流转。票据信息披露和信用评价评级相互支持促进,同时,商票信用评级不能简单套用债券评级的方法模式,不能因为评级而增加票据承兑人和持有人的成本费用。因为商业承兑汇票市场发展需要有大量的中小企业参与,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信用评级的成本过高,评级更新频度太低,无法普遍适用于大量高频的商票承兑和背书贴现。可以考虑研究制定信用综合评价评分标准和开发信用评分子系统,参照支付宝、微信等信用评分模式,通过票据和票据承兑人的大数据日积月累,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商票市场特点的信用评分综合评价体系,以利于轻便适用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企业,并且可以对企业的信用信息及时进行动态跟踪监测评估,有效提示、警示和识别票据风险。

第三,加大对故意延压账款行为的惩戒,助力商票市场信用环境建设。日本票据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建立有票据拒付处分制度,对被认定为故意拒付或者恶意拒付的票据债务人,在两年内所有金融机构不得为其提供设定的金融服务。可以借鉴日本的票据拒付处分制度成立全国性的票据联盟自律组织,对经联盟认定存在票据恶意或者故意拒付行为的,提请监管部门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提供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服务,以促进增强企业商业信用,完善企业签票用票信用环境。

第四,加强现代金融科技在商票领域运用,提高商票使用安全性便捷性。金融科技的应用与商票市场的加快发展紧密相关,要深入研究区块链、大数据、生物识别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推广商业汇票现实场景中的试验应用,有效开发商票潜在市场,提高商票支付效率,降低使用成本,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有效防范伪假票据风险。积极探索运用智能金融手段,以供应链票据为基点加快推广商业汇票等的分化,促进增强票据支付与企业实际需要的适配性。以《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落地实施为契机,稳步推进发展标准化票据业务,并进一步升级改造“贴现通”技术系统,提高小额票据的经纪贴现成功率,多方面助力票据由非标产品向标准化产品转化。

第五,进一步改进完善再贴现政策管理,发挥好再贴现对商票市场发展的激励引导作用。票据市场对再贴现灵活调节存在迫切的现实需求,2018年9月份再贴现电子化操作系统上线运营加快了再贴现业务规范扩大发展,2019年末再贴现余额达4713.8亿元,比2017年末翻了一番还多。目前,人民银行再贴现管理政策还有些滞后,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再贴现具体操作手续比较繁琐,要抓紧修改完善再贴现管理政策,简化再贴现操作流程环节,让再贴现利率能像LPR一样可以适时灵活调整变动,再贴现办理能够在线上操作的全部实现线上操作,通过灵活调节再贴现正向引导激励商票市场发展。

第六,加强商票市场深入发展研究,做好票据业务知识普及宣传。票据市场体量在快速扩大,要正本清源深入研究票据市场长远发展的功能定位,稳步推进拓展商业汇票市场分层发展。采取措施鼓励大型国企和上市企业商票优先发展。深入系统总结各地商票发展经验,综合分析研判商票加快发展的可能风险,及时制定出台新形势下加快票据市场发展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票据互联网业务、票据资管业务和票据中介市场发展,探讨研究设立票据发展引导基金加快推进实施应收账款票据化。同时,围绕票据市场新变化新发展,加强对金融机构和用票签票企业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广泛增进票据市场发展共识,努力校正消解社会对票据市场存在的一些误解和偏颇认识,有效促进提高票据市场核心竞争力。■

(本文系作者个人观点)

(责任编辑 刘宏振)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中国金融杂志。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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