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检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的咨询文件,在同年12月发布咨询总结文件,更新《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并确定于2020年7月之后的财政年度实施新指引要求。
从本周起,小编将对香港联合交易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C部分“不遵守就解释”的关键绩效指标进行深入解析,便于企业深入理解 ESG 管理与信息披露实务,提升ESG管理水平。
A1.1 排放物种类及相关排放数据
一
指引原文
排放物种类及相关排放数据。
二
指标释义
该指标为关键绩效指标,披露要求为“不遵守就解释”。
“排放物”为废气排放,主要指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悬浮颗粒[或称为颗粒物(PM)]、臭氧消耗性物质(OD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其他受法规管制的大气污染物。
“相关排放数据”为报告期内各种废气的排放量数据,一般以吨计。
三
对标分析
ESG指引、ISO 26000及GRI Standards均涵盖了废气排放方面的内容。ESG 指引侧重于废气排放种类的识别和相应排放数据的披露;ISO 26000侧重对向空中排放的污染物的管理及控制措施(如来源、对环境和健康的影响及如何降低排放值)的说明;GRI Standards则列出可能产生的空气污染物类型,并针对如何识别废气排放类型、收集排放数据以及核算排放量进行说明。ESG指引关键绩效指标A1.1所披露的内容可作为GRI Standards指标GRI 305-6、GRI 305-7的一部分进行披露。
表:关键绩效指标A1.1与ISO 26000、GRI Standards对标分析
四
管理要点
自2012年底,全国大范围爆发雾霾开始,国家对大气污染的治理步伐加快,一系列政策规划密集出台,例如更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6年1月1日生效);发布了《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等。同时,国家环境保护部大规模大气污染强化督查组已全部进驻,重点对京津冀及周边传输通道“2+26”城市展开现场督察工作。监管趋严、标准提升、社会参与、依效付费成为环保产业的“新常态”。因此,企业加强经营过程中废气管理有利于落实愈加严格的要求,保障企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 针对企业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服务类型,充分识别企业决策和活动产生的空气污染物来源和种类,从而明确应承担的责任。
? 建立排放物指标日常管理和监测机制,对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重要空气污染物来源和排放情况进行系统梳理、统计和报告。
? 与排放源和潜在污染源所在社区进行沟通,实现透明化管理。
五
披露建议
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按照单位或设施、国家、排放源类型以及活动类型对排放的空气污染物进行划分,有助于提升运营透明度和绩效可比性。气体排放较突出的行业,如生产制造、能源、房地产等需重点关注此项指标。数据应强调各项排放物指标的横向(与同行及国家标准)、纵向(与企业自身历史数据)可比性。
计算各种气体排放数据时,可选取以下一种方式进行披露:①直接测量如线上分析仪;②由现场具体数据计算;③根据公开的排放系数计算;④根据现有基础及假设估算(缺乏相关数据时)。
若采用“根据公开的排放系数计算”这一方式,企业需说明排放系数的来源。若采用“根据现有基础及假设估算”这一方式,企业需说明采用的标准、制订假设的依据及/或计算工具,以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中“量化”原则的强制披露规定——有关汇报排放量/能源耗用(如适用)所用的标准、方法、假设及/或计算工具的资料,以及所使用的转换因素的来源应予披露。
六
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
资料来源:《中国石化(600028,股吧)2019可持续发展进展报告》P17、P46
《中国石化2019可持续发展进展报告》披露了中国石化在废气排放方面的表现,结合经营实际对运营中产生的主要废气进行治理。报告披露了不同废气的连续年度排放水平,同时还披露了公司在废气排放方面的2023目标和每年度目标实现进展,展现了中国石化在废气排放管理方面的表现与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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