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20日电 (董湘依)近年来,椰树集团凭借出格的包装画风和频打擦边球的宣传语多次招致争议,可谓火到“出圈”,这次又因被称作“卖身契”式的招聘条件重回公众视野。
8月19日,海南椰树集团一则招聘启事一经发布便引发热议,其招聘条件提到,应聘者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此外,“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的说辞也令一众网友大呼“奇葩”。
招聘启事显示,“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公开招聘职业经理,待遇优厚。总经理有百万年薪、有别墅奖、有分红股奖、有海景房奖;副总经理年薪是总经理的20-80%,奖励分红股奖、海景房和别墅。
奖励虽丰厚,唯独引人注目的是,招聘条件提到需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要求以房产作抵押,是防止将“椰树”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另外,椰树集团要求承诺做到“两不”——“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这则招聘启事在网络上也引发了广泛讨论,截至发稿,#椰树要求应聘者抵押房产终身服务#这一话题登上热搜,在微博阅读量近4100万。
来源:中新经纬
多数网友质疑,椰树集团这条招聘涉嫌违反劳动法,企业不应该以强制征用房产的形式招聘员工,“包身工”“卖身契”等字眼在评论区刷屏。
“要求承诺违法了吧?企业也得承诺绝对不主动解聘劝退这些人”,有网友质问,“这不就是卖身契?企业高层全是一群不要家庭的人?” 也有网友则指出这种做法违反劳动法。
一位网友提出了三大质疑:“初看就有3大疑问,一是如果没有房产,拿什么抵押?二是只说明了最后聘上总经理的薪资待遇,之前的怎么没填?最后没聘上如果待遇又不佳,还不让人辞职?三是顾事业不顾家?单身人士还好说,结婚了呢?这是培养终身独身人士的摇篮?”
有网友表示,“这种企业做不大的,时刻提防员工会跑。我不会去这种公司。”
但也有网友认为,椰树的招聘条件可以理解,“按条件看,候选人已经是无固定期且有高薪的人才了,如何顾事业、如何顾家,都已经有自己的方法了。”
还有网友说其实能理解这种做法,毕竟怕员工跳槽,也算是“周瑜打黄盖”。
律师称椰树涉嫌违反劳动法
那么从法律角度看,椰树集团要求应聘者房产抵押、终身服务是否违背相关法律规定? 招聘条件中提到“顾事业不顾家”是否有违人情?中新经纬记者采访了法律人士予以解读。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在接受中新经纬记者采访时说道,“这种情况确实是比较少见的,市场上常见的是会计、财务经理等一些特殊岗位需要北京户口或者保证书的形式,但是像椰树集团要求提供房产做抵押的情况并不多见。”
杨保全律师指出,从劳动合同法角度分析,椰树集团肯定是涉嫌违法的。因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同时,劳动合同法也明确了这类行为的处罚规则,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尽管法律规定的处罚并不重,但椰树的用人规定肯定是不符合规定的,本质上来说,职业经理人和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属性。”杨保全如是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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