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记者陈炜伟、王雨萧)记者31日从商务部了解到,商务部近日修订出台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5章、33条,进一步细化了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完善了外商投资投诉工作有关制度。
在商务部31日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蒋成华介绍,在2006年制定的《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暂行办法》基础上,此次出台的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投诉工作制度,投诉事项范围更加全面,投诉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投诉工作规则更加清晰,权益保护制度更加有力。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说,通过完善外商投诉工作机制和制度,及时推动解决外国投资者反映的突出问题,将更加有利于促进中国政府与外国投资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更好地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稳定外商投资预期和信心,进而助推我国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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