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琪
9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就日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以及央行同步发布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下称《金控办法》)相关情况进行详解。
央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在吹风会上表示,此前我国一直没有将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整体纳入监管,所以在监管方面存在着空白。在这个行业也出现了一些乱象,少部分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业盲目扩张,组织架构复杂、隐匿股权架构,交叉持股、循环注资、虚假注资,还有少数股东干预金融机构的经营,利用关联交易隐蔽输送利益、套取金融机构资金等。比如说明天系、华信系、安邦系等。
针对目前已经积累和暴露出来的一些金控公司相关风险的整治进展,潘功胜表示,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以来,金融管理部门已经稳妥处置了像明天系、安邦系和华信系等具有金融控股公司特征的一些企业集团。安邦系和华信系的处置工作基本上完成了,明天系的处置工作还在过程中。今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金融委的具体要求,在7月17日,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分别对明天系的9家金融机构实施了接管。从目前的情况看,接管工作正在平稳有序地推进。
对于近期山西潞城银行以及相关的德御系风险事件,潘功胜表示,山西省政府会同金融管理部门正在有序处置之中,整体风险可控。
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主要思路和监管重点,潘功胜指出,央行发布的《金控办法》,从宏观审慎管理的角度,以并表为基础,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资本、行为和风险进行全面、持续、穿透监管,规范经营行为,防范风险交叉传染。主要有几个要点:
第一,实施市场准入管理。金融业是特许经营行业,要严把市场准入关。非金融企业投资控股两类或两类以上的金融机构、所控股金融机构的类型和资产规模具备规定情形的,应当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纳入监管范畴。
第二,继续实施金融业的总体分业经营。金融控股公司开展股权投资与管理,自身不直接从事商业性金融活动,由控股的金融机构来开展具体金融业务,分业经营,相互独立,建立风险防火墙。
第三,围绕系统性风险的防范,落实重点监管内容。人民银行将从集团整体的视角,明确股东资质、资本管理、公司治理、关联交易、风险隔离等标准。这主要包括,规范股东资质和股权管理,实施对金融控股公司整体的资本监管、公司治理和关联交易的监管,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统一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的风险防火墙制度。
第四,明确监管的职责分工。人民银行主要从宏观审慎管理的角度,对金融控股公司开展持续监管。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按照金融监管职责分工,对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也就是对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的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按照现行的监管分工来实施监管。同时,相关部门之间建立跨部门的工作机制,加强监管协作和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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